|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732652194Y/2022-00037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 |
现将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秋冬季以来,我市PM10累计浓度1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9%;PM2.5累计浓度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6%;臭氧累计浓度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6%;综合指数6.26,同比下降6.8%;优良天数共计92天,同比增加13天;重污染天数共计19天,同比减少11天。
截至6月21日,我市PM10累计浓度1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8%;PM2.5累计浓度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臭氧累计浓度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综合指数5.76,同比下降0.7%;优良天共计98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天共计14天,同比减少4天。
1一5月,在关中69县区中,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47名。
(二)水环境质量。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1-5份我市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标准,优于咸阳市县界断面考核目标一个类别。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在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目前,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无受重金属污染地块。
(四)环境风险状况。上半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应急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安全,环境风险可控。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保卫蓝天再深入。继续聘请各行业专家进行指导,同治霾团队共同研究防控措施,采用激光雷达、网格化空气监测微站、高空瞭望系统、VOC大气走航监测车、大气复合污染在线监测系统、无人机等先进的科技仪器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区域性分析、阶段性总结,精准发现污染源头。同时聘请专家团队对涉气企业开展多轮环保体检,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单位跟踪督办,进一步落实落细行业部门、镇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规范污染排放,着力降低指标浓度,科学有效推进治污降霾,推进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省咸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未印发的情况下,抓快动早,制定臭氧污染管控措施,明确管控时间、管控重点和管控措施,特别是重点时段管控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镇办负责督导落实,治霾团队根据气象条件、指标状况等因素综合研判,提出次日管控意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镇办按照调度指令抓好落实,市治霾办、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现场巡查督办,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水污染防治再加强。坚持水资源节约利用与水生态治理两端发力,依法改善水生态环境。一是坚持以水定产。积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从项目招引抓起,严禁“两高一资”企业落户,积极倡导全社会集约节约用水,全力保护水资源。二是扎实推进水生态治理。认真落实河长制,有序开展渭河生态保护,严格渭河生态红线。全面完成了东环渠、西环渠、白马河北金家至张耳段清淤工程和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黄河流域标准提标改造;店张办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成。三是扎实开展水源地专项整治。根据实际供水情况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调整,完成万人千吨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报告编制,并通过咸阳市审查,建立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台帐和问题清单,对违规排污渠设置的排放口和河道垃圾进行了清理;完成地下水监测点位信息确认。
(三)土壤污染防治稳推进。一是编制了《兴平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并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经排查,目前我市共有黑臭水体7处,其中店张办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已上报市局。二是认真开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先后组织工业企业进行固废申报登记填报现场培训会5次,完成登记备案企业244家。三是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筛选确定了兴化集团、航空电气、航空制动、陕柴重工、秦兴环保科技、宝塔山油漆等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督促兴化集团和宝塔山油漆认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目前排查工作正在开展,预计7月底完成。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空气质量改善压力依然很大。虽然空气质量各项指标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但污染指标仍居高不下,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依然严峻。二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性不足。大部分企业因人员有限未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之专业性不足,导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不明显。三是净土、青山保卫战还存在短板。由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一些镇办、部门工作人员缺乏经验,新建立机制运行不够顺畅,还有一些工作涉及面较广且难以量化,再加之土壤污染治理存在技术复杂、周期长、见效慢等客观原因,致使一些工作推进较慢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强化多污染物系统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全力做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二)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强力推进渭河流水污染防治。
(三)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稳定。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固体废物监管,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开展化工行业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加强重点区域、行业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监管。
(四)切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期准备,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严防反弹。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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