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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结报告

索引号 11610400732652194Y/2026-00055 发布日期 2026-07-24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

2026年上半年以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在兴平市委、市政府及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6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立足渭河流域生态治理、环境监管执法主责主业,统筹理论学习、规范执法、普法宣传各项工作,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大气、水、土壤、固废等全领域环境治理。持续完善环境治理法治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辖区企业环保守法意识、群众生态法治观念稳步提升,法治护航绿色发展成效持续显现。

    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情况。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会前学法、全员周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常态化开展法治集中学习,实现全员参与、全覆盖学习。上半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和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专题培训。

依托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日,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环保法律法规现场宣传活动,共计9次,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受众5000余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半年我局无出庭应诉案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清单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学法计划,我局每年度制定本单位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周一例会学法、自学、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组织领导干部线上观摩环境行政处罚庭审1场,以直观案例强化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监管意识。聘请专职法律顾问1名,上半年累计为执法案件、行政合同出具专业法律意见10条。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公开,2026年上半年“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8条、行政处罚信息0条,做到事前事后公开、事中规范公示。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按规定进行年审,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

经排查2026年上半年我局无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四乱问题,无重大行政决策,无规范性文件。

(三)法治社会建设情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执法+普法”“执法+帮扶”双轮驱动模式,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共计3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说理式执法传递法治温度,精准解答企业治污难题实现生态保护与营商环境优化协同共赢。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学习转化能力不足少数执法人员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对新修订环保法规掌握不扎实。二是普法精准度有待提升普法形式仍以线下发放资料、现场宣讲为主,面向中小企业、农村群众的分众化、定制化普法较少,普法内容吸引力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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