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00732652194Y/2025-00008 | 发布日期 | 2025-01-14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 |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
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中共兴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在兴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召开2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研讨会,坚决落实深入学、系统学、联系实际学。
(二)按照《中共兴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兴平市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兴平市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2024年兴平分局立案查处14起违法案件,罚款金额753878元,不予行政处罚6起,重大执法案件1起,召开案件审查会16次。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进行处罚,避免随意裁量。同时,对特殊情况进行说明,确保裁量合理。
(四)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兴平市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一是持续优化投资项目审批,认真执行《陕西省第一批不纳入环评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目录》,对目录中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对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除环境影响较大或环境风险较高的新兴产业外,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实行网上备案;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以“标准地”改革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标准地”“三承诺一服务”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的通知》(咸环发〔2024〕54号)。二是坚持顶格服务,助推重大项目落地。安排业务骨干坚持顶格服务,主动与辖区重大项目责任单位逐一对接,确认项目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环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存在困难和需求,建立重大项目台账制度和跟踪服务机制,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助推重大项目落地作出积极贡献。
(五)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扩容”,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提质”,完善非现场执法工作体系,开展不见面监管的“云检查”,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电量监控等开展非现场检查,避免频繁扰企。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发挥移动执法系统效能。推进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严格落实《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扎实开展2023年度全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确定生态环境信用等级。
(六)按照《兴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要求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家团队反馈意见,对照示范创建104项指标体系,不断完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印证资料,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七)兴平分局主要负责人针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执法案情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坚持每月集体学法,全面推行述法点评工作。
(八)兴平分局接到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两件检察建议书,一是7月4日接到检察建议书(兴平检行公建〔2024〕14号,反映陈阡村倾倒建筑垃圾一事,兴平市人民政府随即成立清理整治工作专班,制定整治方案,目前已经整治到位。整改情况已上报市检察院,已办结;二是8月2日接到检察建议书(兴平检检建受〔2024〕6号,反映陕西中瑞合成化学有限公司违法案件中行政处罚告知书法律错误,我局随即安排人员自查自改,整改情况已上报市检察院,已办结。
二、取得成效
(一)严格执行《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会议制度》,对每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形成会议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制发法制审核意见书,明确审核内容,对每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规范执法流程。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送法入企等平台载体,积极开展环保普法活动,共计开展10次普法宣传及送法入企活动,累计向企业、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营造了全民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需进一步更新完善,行政处罚公示不及时,存在个别案件超期公示情况。
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融合不够紧密,宣传形式缺乏创新。
四、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二)在政府网站及公共信用平台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双公示”工作,杜绝出现瞒报漏报现象。
(三)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等重点工作,加强新闻稿件编撰,积极报送相关稿件。
(四)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完成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精细培训管理,确保培训实效,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