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87L/2022-00141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水利局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和公众意见表查阅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nXCI1Y040pqkcgWjBubXA 提取码:r13n
如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渭河咸阳段河道采砂规划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实施部门或环评单位。
(1)规划实施部门
单位名称:咸阳市水利局
通讯地址:陕西省秦皇南路1号桥北路西大秦御港城10号楼7层
联 系 人:董 *
联系方式:180****3662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电子信箱:632287485@qq.com
联系电话:029-88856172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32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件以邮戳为准)。
2021年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