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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水利局关于对兴平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87L/2024-00122 发布日期 2024-12-06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水利局

*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借助渭河兴平段整体提升带动绿色经济带发展的建议》(第8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2011年起,按照陕西省统一部署,实施了渭河兴平段综合治理,该项目实际于2015年底全线建成并投入运行。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渭河水生态,保护环境,我局先后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2019年至今,我市先后共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了渭河兴平段绿化带补栽补植工程、兴渭大道与上堤路衔接段绿化工程、渭河候村段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渭河千佛段绿化带升级改造工程、渭河兴平段绿化养护工程,在十里荷香等主要景点和路段实施亮化工程等。积极利用中省资金,投资2200余万元,实施了渭河汤坊马家-龙兴、阜寨塔尔-侯村滩面整治工程,使这两段渭河滩面杂乱无章,沙坑遍布、碍洪阻洪的现象得到了根本性改善。以上工程的建成运行,使我市渭河生态面貌发生了很大改变,也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休闲出游及生产生活。

为了加强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防治水灾害和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陕西省政府2023年颁布实施了《陕西省渭河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渭河生态区保护应当以自然修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生态系统维持、改善和修复,改善和提升渭河自然生态调节功能,并实行产业准入清单制度。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报送陕西省渭河生态保护机构审查批准,目前我市筹建的几个教育研学项目也正在积极对接报审中。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展板、简报、标语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一河清波、两岸绿色、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的人水和谐新渭河理念和渭河生态区建设政策。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更大资金支持,对我市渭河生态区进行全面提升治理,进一步改善我市渭河水生态和水环境,提升我市渭河整体形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水清岸绿、观光休闲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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