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07G/2022-00111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司法局 |
南方迪,男,汉族,现年53岁,陕西兴平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取得全国律师执业资格证,现任兴平市司法局南市司法所所长。
南方迪从咸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毕业后,直接分配到南市司法所工作,这一干就是30多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兢兢业业,扎根基层,忠于法律,刚直不阿,把满腔激情投入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寄豪情于天地,挥青春于基层。工作中,他从群众所需出发,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用自己的方式去思考、去诠释、去奉献,去践行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理想信念。在基层司法行政这个普通而平凡的岗位上,受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初心,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同时也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南方迪同志先后多次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优秀调解能手”和“优秀司法所长”,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陕西省“三秦最美司法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一、忠诚履职,笃行创新
近几年,面对当前社会急速转型的新格局,他积极创新工作机制,2013年7月,在南市镇辖区率先试点运行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机制,对村解委会调解的民间纠纷,根据案件数量、难易程度、调解结果、社会反响等,给予村级调解员一定的误工补贴,解决了村级调解组织无经费、调解员积极性不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一做法在咸阳市范围得到全面推广。他还注重抓基层基础建设,健全了镇、村两级调解组织,整合村级社会治安治理资源,推行了“六办合一”,规范和完善了村级治安、调解、社区矫正和平安创建统一台账。近年来,在南市镇司法所指导下,南市镇村级调解组织先后调处矛盾纠纷1600余件,实现了民间纠纷调解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镇,切实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普法先行,源头治理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群众由于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出现较多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影响到镇域社会的和谐稳定。针对这一现状,他注重从法治宣传入手,坚持30年如一日,送法下乡,帮助17个行政村建立了村级法律服务室,先后受聘担任了6家乡镇企业常年法律顾问、5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为了把普法工作覆盖到镇村每个角落,宣传到农村每个家庭,他自己设计制作了司法服务诚信卡、警民联系卡,向群众逐家逐户发放,为群众学法和法律咨询提供便利。多年来,为全镇先后培训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调委会主任、治保会主任、治安中心户长700多人(次),上法治课3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8400多人次。近年来,连续实现了南市辖区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治安案件,无集访、越级访案件,群众对司法干警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三、倾情调解,定分止争
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基层司法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在工作实践中,他始终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坚持依法办事,公正调解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南市镇费家庄村费某与南市村李某喝酒时发生争执,李某用啤酒杯砸在费某头部致其死亡,随后李某潜逃,费某家属先后多次聚众围堵市政府大门,声言只有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枪毙,而且要求一切民事赔偿到位后,才能埋葬人,否则,将抬尸赴省市上访。面对这种情况,他主动请缨,多次与死者主要亲属、犯罪嫌疑人家属倾心交谈,说服犯罪嫌疑人家属先行支付部分赔偿金。同时奔走于政法各部门,为死者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帮助筹集丧葬费和拖欠的医疗费,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经过5天的辛勤工作,当他把多方筹集的4.3万元交到死者家属手中的时候,死者的老母亲等主要亲属感激涕零,费某妻子表示立即安葬死者,息诉罢访,一起群体性事件完满解决。他风雨三十年,真情三十载,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先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300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在每一起案件的调解中,他都能时刻心里装着群众,处处维护群众的权益,遇到问题沉着应对,不优亲厚友,不轻言放弃,为民解难,为党分忧。
四、温情感化,矫正帮教
在对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时,他更多一层关心,多一份帮助,用挚诚和爱心帮教他们,使他们相信政府,依靠司法,最终达到重树信心,重新做人,重归社会。南市镇张家村刑满释放人员郭某回家后无业可就,无田可种,他多次与村委会协调落实责任田,联系民政部门给予社会救济。周便村鲁某假释后,属于矫正对象,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意欲再去外地打工,为了防止其脱离管理区域,达到教育矫正的目的,他先是介绍鲁某到一家超市工作,后又帮鲁某租赁柜台开起了鲜菜店,帮助其重新就业解决了实际困难。
30多年来,他的足迹遍布了南市镇的村村组组、角角落落,将法律的种子洒在南市的田间地头,将法律的公正播在了每个需要法律服务的群众心头,用真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用耐心消除了一个又一个疑惑,用诚心解开了一个又一个心结,他经手调解处理的大小案件,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当而引发的上访上诉事件。30年来,他一如既往,不辱使命,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用毕生的忠诚、心血和智慧在平凡的司法岗位上为群众解忧,为党旗增辉,践行了忠诚担当、司法为民的诺言,用司法行政工作撑起了社会和谐的一片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