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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规划计划 正文

兴平市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07G/2023-00010 发布日期 2023-01-06 发布机构 兴平市司法局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咸阳市司法局的带领下,以深化队伍教育为抓手,立足职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在今年咸阳市召开的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我市西城办、市公安局等两家单位、市委办机要科马佳刚、政法委晁娟芝、司法局吴敏超等五名同志及兴平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被中共咸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咸阳市委宣传部、咸阳市司法局表彰为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一是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巩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局党组政治标杆方向作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传达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并安排专题研讨,对照“六破六立”查摆问题,建章立制,立行立改。同时,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三强三比三争创”主题教育活动,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强政治、强能力、强纪律,比忠诚、比担当、比服务,争创英模典型、争创一流业绩、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二)聚焦全面依法治市,筑牢法治建设基石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草了《兴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全市贯彻执行。根据咸考指标,起草了《兴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以兴平市政府名义上报咸阳市政府。为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印发了《兴平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指导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是全面安排部署“八五”普法。面向全市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转发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印发了《2022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用法计划的通知》和《2022年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学法用法计划的通知》,认真做好市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并组织迎接了市人大对“八五”普法开展情况的调研。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邀请省司法厅相关人员为我市10个单位41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并考试。印发了《行政处罚法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联合检察院对我市10余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案卷抽查评查,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行政复议申请(咨询)3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协助法律顾问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0余件。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40余次,领取相关法律文书100余份,办理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合法性审查3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三)聚焦平安兴平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印发了《兴平市司法局2022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完善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细则》,细化指标,明确职责。同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抓,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走访座谈活动,对辖区内的“两代表一委员”进行逐一入户走访,发放致“两代表一委员”的一封信和征求意见表,赠送《民法典》普及读本,汇报司法局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诚恳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评议。

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筑牢平安建设根基。组织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内容,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手提袋等宣传品4000余个,悬挂横幅标语100余条,营造了全民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是落实新“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围绕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了《兴平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会,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授课,着重讲解《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目前,已开展培训活动13场次,参训人数600余人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40余件。集中开展春夏两季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各级调委会共排查重大疑难纠纷82件,成功调处82件,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5起,成功排除35起。

四是扎实有效推进特殊人群管控,保障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95人,其中缓刑92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3人,解除68人,调查评估50件,口头警告1人次。各司法所组织集中开展教育177人次,对全市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组织集中教育6次。组织公益活动147人次。联合市检察院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并督促各司法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五是聚焦为民利民便民,提升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印发了《兴平市律师进民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方案》,召开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培训会,多次为企业开展法律讲座。协调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实现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10”报警平台联动转接。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1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21件,民事案件120件,受援群众200余人。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0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约200余万元。截至目前,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00余件,其中,上门为行动不便群众办证45件,为困难群众办证39余件,调查核实150余次,接待免费咨询近800人次,拒办不真实、不合法公证7件,主动出击调查核实21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社会学法用法遵法的氛围不够浓厚,需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二)矛盾纠纷化解开展不平衡,调解队伍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构建市(县)、镇(办)、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体系经费投入不足,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市大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认真践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总目标,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丰富形式,丰富载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好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新思想引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不断完善和创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能,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三)深化“八五”普法。紧紧抓住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四)大力化解矛盾纠纷。深化“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模式,发挥好镇村调委会作用,全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社会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五)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用,持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在法律援助办案服务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兴平市党员干部“十四条”禁令,从严从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以良好的工作纪律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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