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07G/2022-00021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司法局 |
2019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为重点,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各司法所扫黑除恶工作督导检查5次,不定期抽查10余次。二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成立扫黑除恶宣传队,先后开展扫黑除恶进广场法治宣传14场次,进农村17场次,进校园16场次,车辆巡回宣传26次,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8面,印制扫黑除恶宣传画2万张、挂墙画1100余幅、公告600余张、宣传折页1万余份、一封信2000余张、手提袋9000余个,刷写扫黑除恶墙体标语 49条;三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5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必访”活动,53人参与走访全市208名政协委员,收集意见、建议共百余条;四是开展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涉黑涉恶”人员进行甄别、排查走访,每月上报排查报表,建立统一台账,做到“底数准、情况明、去向清”。同时鼓励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势力,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五是建立律师参与涉黑涉恶诉讼案件审查登记制度,指导律师参与涉黑涉恶刑辩,我局依法指派5名工作经验丰富,政治觉悟高的律师对夏某行等5名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备案2起,确保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突出党建政治引领狠抓队伍建设。一是夯实组织建设基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局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机关干部全员参与,每周五例会安排3名同志主讲,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得到提升。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凝聚力和执行力。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制定整改方案及调研方案,加强对学习教育、调查研究、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督促落实。至今已累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8次;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领导班子及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领导班子及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4次;及时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推动认真检视问题。目前检视问题5条,整改到位2条,确保主题教育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明确调研主题,深入开展调研,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形成调研报告4篇;认真筹备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及成员检视剖析报告,认真查摆自身不足,查找工作短板,深刻剖析问题。
(三)盘活法律资源服务大局。一是制定本单位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从加快平台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三个方面着手,夯实完善现有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市公共法律中心,新建村级法律服务室26个,为全市184个行政村和18个社区居委会配备法律顾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2件(其中刑事案件32件,民事案件320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000余件。为困难群众办理公证80余件,为行动不便的群众上门办证60余件,外出调查核实近300次,拒办不真实、不合法公证32件,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近20万元。二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协调企业召开律师座谈会,主动为企业服务,组织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三是助力“精准扶贫”,突出法律扶贫。利用法律援助中心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将助力“精准扶贫”融入法律服务工作中。在我局包抓的三个扶贫村开展法律宣传,排查矛盾纠纷,扶贫扶志扶智,建设法治乡村。
(四)落实“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单位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二是集中开展春夏两季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明确化解责任、化解时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四张网”作用,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成立“大走访、大宣传、大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走访入户,掌握平安建设进展情况,做好两级三率测评。各调委会共调处一般纠纷排查837起,已调处成功812起,成功率97%,重大疑难纠纷排查413起,成功调处413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16起,成功调处16起。
(五)扎实有效推进特殊人群管控,保障社会稳定。一是摸底社矫工作基本情况。截止2019年11月,我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97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481人,目前在矫对象116人;累计接受委托机关审前调查评估583余件;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个别谈话3人次,协助司法所查找社区服刑人员2人次,警告1人次,因不服从日常管理规定撤销缓刑收监1人,正在准备协商收监3人。二是严格审前评估调查,坚守法律底线。截至目前,累计接受委托机关审前调查评估97余件,退回因居住地和户籍地不符不适用在我市进行矫正案件19件,三是高度负责、认真做好并完成特赦工作。局党组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特赦工作组,对在册的12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逐一走访、全面排查,排查出符合特赦的社区服刑人员11人,于9月底圆满完成了特赦政治任务。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预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每季度对各司法所的档案台账资料、日常监管规范、期满解矫等工作进行检查。3月、9月与市检察院监所科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司法所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司法所限期整改。
(六)落实普法责任,有序推进“七五普法”。一是普法宣传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普法主管部门职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了3·8 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等主题宣传活动;依托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大力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截至11月底宣传31场次。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发放书籍10000余册,折页、宣传彩页20000余份,接待当面咨询800余人次。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兴平市司法局成立青少年法治宣讲团,先后开展了16场次青少年法治教育课,向中小学生解读《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讲解毒品及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遇到危险如何保护自己和得到救助。为各中小学赠送书籍5000余册,青少年普法资料10000余份。三是根据《关于举办全市公职人员宪法考试的通知》的要求,组织了对全市公职人员宪法知识考试。
(七)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备案制度。2019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通过的0件。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公布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在法治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明确和进行考核。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聘用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的一项重要考核项目。四是创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按规定参与旁听法院庭审,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应诉案件19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我局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人民调解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程序不规范,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等问题。部分调解员由干部兼任,法律专业知识欠缺,依法调解、公平调解的水平还不高。
(二)机构改革,司法局重组,人员不足。原法制办职能并入,相应的人员未能全部转入,在该方面法律专业人才和办案人员紧缺。
(三)基层司法所发展不平衡。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法律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离规范化建设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工作计划
2020年兴平市司法局围绕新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规划新设想和举措,争取再添新成绩。
一、依据市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以及对矛盾纠纷线索的摸排。
二、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集中人力物力,对症施策,下大功夫,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脱贫攻坚。
四、逐步健全省厅要求的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制度。
五、继续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为“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奠定基础。以魅力乡村建设为契机,大力做好我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大对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提高办案水平和执法水平。
七、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加强工作考核。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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