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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司法局2016年“三公经费” (汇总)情况说明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07G/2022-00001 发布日期 2017-12-1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司法局


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9万元。较上年减少5.8万元,下降29.5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 

1、公务用车保有量 6 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加油、维修、保险及年审等费用,同比上年减少3.7万元,下降21.37%。

2、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法院来我院检查指导接待等费用支出,同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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