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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兴平市“宪法宣传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481016024007G/2025-00014 发布日期 2025-01-22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4年兴平市“宪法宣传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根据中共咸阳市委依法治办、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咸阳市“宪法宣传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司发2024〕153)文件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兴平“宪法宣传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各镇办、各部门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请于12月10 日前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13279320085

赵永亮联系电话:19039081155

箱:xpsfxc@163.com

中共兴平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兴平市委宣传部              兴平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 日


2024年兴平市“宪法宣传周”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根据中共咸阳市委依法治办、委宣传部、咸阳市司法局2024年咸阳市“宪法宣传周”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宪法宣传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兴平高质量发展、提升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各镇办、各部门部单位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清单所列普法力度,完成年度普法学法任务。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7日,各镇办、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时间上可适当延长。

五、活动安排

(一)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牵头组织12·4国家宪法日主题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北十字广场组织举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12·4国家宪法日主题集中宣传活动。

参加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交警队、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

上述单位,要精心准备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自行准备好宣传桌椅,安排3-5人由一名领导带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开展集中宣传。

(二)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三)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深入农村、社区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农村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五)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六)由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经营。

(七)由市委网信办牵头组织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八)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开展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及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内容普法宣传。

(九)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在汽车站、公交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在公交车、出租车LED 屏播放宪法宣传标语。

(十)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在城市广场、大型居民小区组织宪法宣传主题活动。开展突出宪法法律及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悬挂横幅、利用小区LED屏循环播放相关标语。

(十一)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组织城市沿街门面、重要乡镇街道利用商场门店广告屏、LED屏开展宪法、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

(十二)由市文旅局组织文艺工作者在北十字广场及影剧院广场、秦岭广场、陕柴重工广场开展宪法及法治文艺展演。

(十三)由市融媒体中心制作宪法宣传专题节目,加大各镇办、各部门单位开展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切实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形成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住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住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注重营造氛围。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讲好宪法宣传故事,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普通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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