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0MB2966028A/2024-00204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五一”劳动节将至,食品消费也将进入高峰期,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佳节。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购买渠道要正规。购买食品应选择资质合法、环境整洁、质量可追溯的正规商超、农贸市场等,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尽量选择标识齐全、包装完好、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质量安全。应挑选信誉度高、管理规范、交易规则完善、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的电商平台进行网络购物。注意查看平台内店铺首页醒目位置是否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及经营食品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避免在非正规电商平台上购物。
2.标签外观细查看。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是否存在包装不完整、胀袋等感官异常情况;对于散装食品,要查看贮存环境是否洁净、是否有防尘防蝇等防护设施,是否自然新鲜、是否有异味、是否标注食品相关信息等,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选购感官正常、新鲜的食用农产品,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鲜、冻畜禽产品。同时,要注意食品的卫生状况,避免食用过期或变质的食品。
3.不明食品不购买。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发酵、腌制、罐头食品。不购买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不购买不知品种的野菜、野生菌、河豚鱼、织纹螺等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食品。
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并妥善保管以便维权时使用。如遇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