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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财务公开 正文

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4XQ/2022-00047 发布日期 2019-09-30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场监管局

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工作。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受委托负责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做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督办辖区内重大违法案件和跨县域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全市商品条码、标识管理和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负责全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规范发展。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做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并指导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七)组织并指导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十八)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十九)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2018年,我局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各项放管服优惠政策,为我市大众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截至12月下旬,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674户,比2017年同期(2808户)增长66.45%,其中,新增企业84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2户,个体工商户3757户。一是持续推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全部通过网上办理,企业可以通过微信办照和陕西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极大地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二是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年初在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的基础上,再将38项涉及企业的登记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大幅缩减企业进入市场的程序和时间,取消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丢失营业执照在报纸上公示的要求,改为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后即可补领营业执照,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了负担。暨913日在市民之家实现企业办理营业执照资料提交齐全立等可取后,10月份又为8个基层工商所配备了营业执照打印机、身份证识别仪,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营造了我市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三是全面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符合简易注销要求的企业简化程序,减少提交材料,缩短办理时间,全年为9户个体户运用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了注销登记,有效破解了入市容易退市难的难题。四是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截至2018630日,我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17年度年报率分别为97.99%100%75.23%,全部达到省工商局年报率的要求。同时,对未按规定时限申报年度报告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5户、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列入2008户,办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43户,行政约谈36人,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录1户。五是积极开展名存实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清理工作。依法吊销了106户企业营业执照;6月份,对连续2年未年报且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清理,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4524户。五是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和利用。完善企业档案交接、装订、归档、查阅等制度,保证企业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积极为企业登记、监督管理提供基本依据,为社会各界服务;因南位镇管辖权发生变更,对原南位镇辖区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档案进行集中整理和归类,列出清单,39日向秦汉新城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档案移交。六是按照我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的要求,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在企业注册登记时,不仅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后置审批事项,同时通过业务平台告知审批监管部门,实时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有效地实现了审批许可对接,登记监管联动。七是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先后促成投资1000万元的陕西新航宇纸塑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元的陕西世纪卓粤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和投资2000万元的陕西兴丰源纸业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招商落户兴平,并按时完成1户(陕西新傲城农业旅游观光有限公司)非公企业纳新任务。八是按时完成代表议案、委员提案的答复和追赶超越网上评议群众反映问题及建议的办理工作。全年共接到6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其中代表建议1件、委员提案5件),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承办科室的努力下,截至531日,交办的6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并按要求将答复函及时上报市人大代工委、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全年共接到追赶超越群众意见建议反馈交办单3份,全部按规定期限办理完毕并报市考核办。

(二)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努力提升质量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质量品牌创建工作扎实推进。通过精准帮扶培育,确定推荐陕西奉航橡胶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蓝盾门业有限公司、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3户企业申报陕西省名牌产品,陕西奉航橡胶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和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2户新申报省名牌产品企业于8月中旬迎接了省、市审核组的现场审核。经过公示、联评后,125日,省质推委以陕质委(201819号通告形式,公布了我市上述2户企业荣获2018年陕西省名牌产品;推荐陕西远诚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陕西亚虎蒜业有限公司和兴平美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申报咸阳市特色品牌,申报资料已全部按时提交。1016日,益海嘉里(兴平)食品有限公司荣获咸阳市市长质量奖,陕西华特玻纤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荣获陕西省名牌产品称号,使我市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11户企业13个产品。二是帮扶指导陕西秦一辣椒制品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陕西)有限公司2户企业通过名牌产品复评。三是对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企业、“3C”认证及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认证活动现场巡查检查工作,检查获证企业17户(其中“3C”认证企业5户),规范了认证行为,促进了企业管理体系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四是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机构领域助力质量提升行动,对兴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等5家检验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五是积极提供商标咨询服务。为康泰医药等经营户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咨询,帮助关中金城红义贤楼等办理了商标注册、续展工作,积极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和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对舒鼻堂及相关销售产品广告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六是积极筹备2017-2018年度质量考核工作。与兴质委办成员单位对接联系,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据《质量工作考核细则》要求,积极收集整理全市质量工作过程资料,为形成我市2017-2018年质量工作自评报告完善资料支撑,1114日,顺利通过了咸阳质推委考核组对我市2017-2018年度质量强市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七是民生计量、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共检定压力表、血压计、加油机、衡器、砝码、水电表等各类计量器具5760台(件),检定合格率100%。对全市加油站96台加油机的212把油枪开展强制检定并对铅封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市400余家集贸市场、超市、流动摊位及旅游景区餐饮单位使用的656台(件)计量器具开展了监督检查,合格率为100%;通过集中宣传和免费检定等形式积极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发放计量传单850余份,为群众现场免费检定衡器、血压计等计量器具69台(件);配合咸阳市计量测试所对全市12个镇(街道)卫生院使用27台的B超、心电等医用计量器具进行了强制检定;召集全市辣椒经营户对辣椒标准修订征集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兴平辣椒陕西省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并获通过;向全市18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宣传并送达了上级部门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相关文件,并向咸阳市质监局上报了我局开展三年能源计量审查方案;完成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企业的初审,及时上报咸阳质监局,并帮助该企业4个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申请标志;对兴平市天洋机械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线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三)强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2018年,我局以打假治劣工作为重点,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努力营造我市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先后开展了电线电缆、移动电源、成品油、钢材、红盾护农、校园周边治理、保健品市场、煤炭市场、家电市场、广告市场、无照经营、商场超市免费抽奖活动等16次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经营重点商品的经营户300余户,农资化肥经销企业50余户,快递公司13户,保健品经营企业34户,有出售或代售票务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12户,加油站22家。抽检成品油57个批次、化肥22批次,钢材7批次、燃煤115个样品,家用纸5批次、木地板2批次、装饰涂料7批次、小家电25批次、学生用品38批次,不合格7批次,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7.48%,;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电缆依法进行查处。没收不合格内墙涂料20公斤、不合格电线2200米、不合格10㎜规格钢筋30根和12㎜规格钢筋28根(每根9米)、不合格洗发液1000瓶、沐浴液1500瓶。全年依法办结一般程序案件102起、简易程序案件30起。二是加强节假日市场监管。在节假日期间加大检查力度,落实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突出超市、景区重点区域和重点商品的监管,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稳定。三是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禽流感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生鲜肉市场管理。四是开展动产抵押登记,积极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1起,其中注销登记7起,设立登记7起,借款(租赁)金额51220万元,抵押金额52040万元。五是积极防范非法集资。53日,与市公安局、金融办、人行等部门对我市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集中约谈,对全市13家投资管理及信息咨询类公司摸底建档,加强监管。印发了《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致市民的一份公开信》,并通过悦兴平风尚兴平及兴平市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发布,结合诚信宣传周集中宣传和驻村精准扶贫等加大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六是认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工作。每月向市打侵办汇总上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报表,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农村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治理问卷》调查100余份。七是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商标资源普查工作。经摸底统计,目前我市有地域特色的优势产品有:兴平大蒜、兴平关中黑猪、兴平辣椒、兴平挂面,其中兴平大蒜、兴平关中黑猪已取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八是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对涉嫌违法宣传广告线索进行排查,督促西宝高速兴平段2家医院对其不符合规定的5块医疗广告牌进行撤换,办理违法广告案件8起,有效震慑了广告违法行为。九是认真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和取缔传销工作。按照六反十打第二战役打击传销工作的安排,制定了《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与打传办成员单位和各工商所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宣传,联合取缔传销窝点19个,教育遣散百余名传销人员,解救4名被骗传销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外来人员流窜到我市从事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十是先后联合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对我市发现的2处非法生产地条钢窝点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厂房,恢复土地原貌,坚决进予以铲除,5月份通过了中、省、咸三级政府检查验收。十一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认真学习宣贯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积极督促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公示,目前网站正常亮标达到84户,完成网络市场主体建档78户,受理办结网络消费投诉18起,立案查处1起;十二是切实做好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及档案工作。在兴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本单位相关自产文件进行公示,确保网站及三级四同信息及时更新,并与9月下旬开通了兴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年内向市政府信息办、市委信息办、宣传部及组织部上报党建及工作动态信息50余篇,并按时完成《兴平市志》和《兴平年鉴》等所需资料的编纂上报及单位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十三是加强盐业管理,确保全市食盐市场稳定。以食盐专营秩序规范年活动校园食盐安全和食盐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食盐安全放心店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共创建食盐安全放心店96家,其中新创建46家,放心店创建率达94.5%。进一步强化盐政管理力度,检查各类商店、超市216家、餐饮单位153家、酿造行业8家,检查宏兴码头、马嵬驿等旅游景区餐饮单位66家,学校托幼机构67所,签订校园安全供盐合同67份,校园配送合格碘盐6.3吨,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食盐销售违法案件2,下架及就地封存有问题食盐0.7吨。截至12月下旬,成品盐(小包装)销售800吨,大包装盐品销售1307.72,目前食盐库存1094.66吨,质量完好。非盐产业稳步发展,碘盐三率95%以上。十四是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促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安排,全年抽查检查食品经营单位91户,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6户,其它市场主体464户,并按规定时限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抽查率和公示率均达到100%

(四)健全维权机制,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18年以来,我局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为抓手,紧紧围绕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创建目标,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和放心消费创建各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陕西工商百事通平台作用,健全局所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畅通消费者申投诉处理渠道。截至12月下旬,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331起,其中,咨询108起,投诉178起,举报38起。撤诉5起,调解成功率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天天3.15”宣传活动,按照省市工商局的安排,先后开展了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等主题宣传,悬挂横幅9条、制作宣传展板45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收群众咨询3000多次,当场办结2起,增强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三是规范消费者申投诉受理流程,快速处理消费投诉,做好诉转案工作。局12315中心认真登记消费者申投诉,并及时分流各工商所按期限处理,调解和处理结果上报归档。全年共办理诉转案”4起,罚款1.3万元,并在信用信息网站进行了公示。四是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暨20171229日召开了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启动会召开后,成立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兴平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分工。随后于517日召开了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兴平市2018年度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细化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标准、申报认定工作步骤和具体方法。发动各成员单位向各自行业企业以放心消费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进电商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放心消费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各镇(街道)和相关成员单位的联动下,率先在群众密切关注的医疗、餐饮、超市、景区、公用企业等行业开展摸底排查、筛选培育创建单位,截至730日申报结束,网上成功申报50户,其中有8户企业经过积极申请,成功加入ODR企业,并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利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和陕西12315百事通两个平台优势,实现了将消费者的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提升了参创单位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效率,助力放心消费创建。920日召集27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成员单位、1个职能部门、6个相关镇(街道)负责人对网上申报的50户企业按照评审程序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审议,并对审议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最终确认我市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分公司等27户参创单位为2018年度首批放心消费单位,并于1218日举行了全市首批放心消费单位表彰授牌仪式,对年度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下一阶段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五是推行商品市场、超市卖场场长制。把推行场长制作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联动机制,目前在全市已设立场长和联络员的市场、超市达27个,场长27人,联系人27人,联络员46名,积极落实场长制相关规定,并已制作发放公示牌7块,积极督促检查超市、市场严格落实相关制度。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2018年,我局坚持把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懈怠、不出问题。一是2月初,在《陕西省电梯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际,及时为全市22家电梯维保单位和大型小区、商场及超市等重点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举办了培训宣贯会。二是与19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电梯维保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了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先后开展了两会和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春季、夏季高温季节、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气瓶充装单位、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等专项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180余家,摸排统计非道路机动机械叉车236台,柴油发电机23台,塔吊26台,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30份,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3家单位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三是整理完善特种设备单位档案70多家,并对全市22家电梯维保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收集存档,及时处置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投诉举报6起。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在兴包文化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制作摆放宣传展板5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5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人次,并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场所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七进宣传。五是规范审批,严把食品药品市场准入关。认真开展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及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的调查摸底及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档案。截至12月下旬,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1310户;生鲜肉登记备案97户;办理餐饮许可1213起,注销75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22,其中新办11户、延续7户、变更4户;办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268户;对新开办的18家零售药品企业及20家零售连锁企业进行验收及认证,初审上报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申请18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5家,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范围2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类)》66户,其中药店兼营59户、专营店7户,注销8户。六是强化培训,夯实食药企业主体责任。对14户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分17期对全市732户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法人、负责人3691人次开展《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有效提高了食品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诚信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书》507份,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法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七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网络食品销售、流通环节酒类、端午节粽子绿豆糕食品、学校及托幼机构(小饭桌登记备案)、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烧烤园、农家乐、旅游景点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四小专项整治、 小餐饮小作坊无照无证、医疗机构特殊药品、药品流通领使用安全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专项检查(整治)16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生产及经营单位4200余(家) 次,没收不合格、过期、三无食品15公斤,销毁过期食品酒水68瓶(袋),没收过期、变质、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增香剂、发酵剂、食用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约4公斤。全年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21起,其中一般案件49起,简易案件172起,办结221起,食品违法案件结案率为100%,给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者以有力震慑,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八是认真受理群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全年共接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76起,其中本地群众投诉举报53件,上级转办23起,办结76起,办结率达到100%。九是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快速检测和县级监督抽检任务。2018年,咸阳市下达的食品快速检测和县级监督抽检任务分别是2788批次和2110批次,截至12月底,已完成食品快速检测3130批次,合格率为99%;完成县级监督抽检2122批次,合格率为98.82%。全市未出现伤害100人以上或出现四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未出现伤害20人以上或出现四级以上药品安全事件。十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全年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7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25例,评价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48例。

(六)厘清五项清单,全面推进铁腕治霾工作任务

2018年以来,我局按照《兴平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及3个办法33个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明确五项清单,扎实履行承担的工作任务。一是全力以赴做好控煤工作。结合我市散煤取缔工作现状,拟定了《兴平市取缔劣质煤营销点及露天经营散煤场点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建立了控煤工作机制。每月对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在用燃煤和洁净煤配送中心及配送网点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共抽取115个批次,检验合格114批次,样品合格率99.13%以上。针对督查反馈意见,及时联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治污降霾办,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按时上报了整改报告和相关资料;开展集中摸排,扎实开展散煤管控取缔,3-11月份,共开展集中摸排3次,摸排统计存在问题散煤经营户21户,向各镇(街道)下发《取缔散煤场点工作整改通知书》3批次、37份,督促各镇(街道)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落实属地责任,取缔散煤场点41户,依法查处外地来兴销售散煤车辆16辆、共计45吨,有力遏制了散煤市场反弹。626日,迎接了咸阳市散煤取缔检查组对我市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检查,为我市实行洁净煤配送打下了基础。二是切实加强成品油、三类车及机动车市场监管。按照市治污降霾办和咸阳市工商局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安排,全年共抽检成品油经营户22户,抽检样品57批次;检查全市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和正三轮摩托车销售单位13户、机动车经营单位10户,发放三类车淘汰宣传资料3000份。三是积极开展全市餐饮油烟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燃煤污染专项整治。从7月下旬开始,对全市57家(5家停办)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主城区837户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油烟和燃煤污染治理整治,督促52家单位职工食堂、615户餐饮经营单位(136户不需安装)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和油水分离器,关停48户、取缔38户,使主城区的清洁能源使用率、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安装率全部达到了100%。四是扎实开展服装干洗行业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通过联合各工商所多次开展摸排、检查、复查,共检查干洗经营户32户,对不符合要求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4户店要求设备搬离现场,1户依法注销了营业执照;检查装饰涂料经营户75户,环保标志齐全。五是配合市商务办等部门对全市22家加油站的139把油枪的三次油气回收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验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5人。

行政编制实有230人,事业编制实有12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3298.14万元支出3298.14万元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549.07万元,主要原因机构合并。

2、本年度收入3298.14万元(人员经费2697.02万元,公用经费277.31万元,项目经费323.81万元)。

3、本年支出3298.14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2672.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04万元,项目支出323.8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3298.14万元支出3298.14万元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549.07万元,主要原因机构合并。

2本年度收入3298.14万元(人员经费2697.02万元,公用经费277.31万元,项目经费323.81万元)。本年支出3298.14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2672.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04万元,项目支出323.81万元。)

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4.33万元,人员经费2697.02万元,公用经费277.31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因公出国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8%,原因是机构合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6%

2、培训费支出决算1.7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7%

3、会议费支出决算0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持续推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全部通过网上办理,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年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全面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符合简易注销要求的企业简化程序,减少提交材料,缩短办理时间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开展名存实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清理工作。质量品牌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机构领域助力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懈怠、不出问题。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支出3298.14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8年当年未购置车辆及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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