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4XQ/2022-00043 | 发布日期 | 2019-03-19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场监管局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盐务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盐务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盐务管理、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组织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六)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依法承担消费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盐务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市著名商标,组织认定县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活靶子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期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要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特制度;组织实施处方 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兴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部门预算包括兴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预算。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繁荣市场为使命,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和“放管服”改革;以服务发展为导向,全力助推经济转型发展;以保障安全为责任,强力抓好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保卫蓝天为目标,奋力推进治污降霾工作;以放心消费为根本,着力健全消费维权体系;以打假治劣为抓手,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以勤政廉政为准线,倾力抓好干部队伍管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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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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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机关) |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5人。
行政编制实有230,事业编制实有127人。
兴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人员构成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5辆,单价 20 万元以上设备 0 台。2019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价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8.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详见附表。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兴平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收入305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8.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 2018 年增长239.1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调资所致。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05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58.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较上年增长239.1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调资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5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8.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较上年增加239.1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调资所致;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05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58.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39.1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调资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58.84万元,较上年增加239.1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调资所致。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8.84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2842.8万元,较上年增加119.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调资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6.21万元,较上年增加3.3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调资所致;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02万元,较上年增加13.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调资所致;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4.90万元,较上年增加46.6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调资所致;
(5)住房公积金支出229.80万元,较上年增加116.0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缴费基数调资所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8.8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656.16万元,较上年增加190.5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调资所致;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52.88万元,较上减少4.9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压缩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21.81万元,较上年增加53.5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改单位合并及人员调资所致。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8.8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019.22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97.04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21.81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9 年兴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5.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3.06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预算减少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经费支出。今年年初预算会议费3.4 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8.98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65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机改单位合并首次合并批复,与上年不能形成对比。无因公出国预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资金的支出。
(三)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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