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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春节专项8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索引号 11610400MB2966028A/2026-00030 发布日期 2026-03-3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第2号

近期,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油、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食品、乳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10大类食品4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2大类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兴平市国亨炒货店销售的蒜香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咸阳大福瑞商贸有限公司兴平分公司销售的豆王,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兴平福鸿来生活超市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兴平市同一心购物超市销售的线线辣子,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兴平市农夫果园水果超市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兴平市小刚甜果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兴平市维果乐水果店销售的小核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兴平市丁旭东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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