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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兴劳人仲案字【2025】第004 号)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813B/2025-00023 发布日期 2025-01-2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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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依法受理田志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兴劳人仲案字【2025】第004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3月20日15时00分在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兴平市县门街东路,原兴平市人民法院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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