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0216 | 发布日期 | 2017-02-13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 |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兴平市人社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局机关共设立1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局办、党办、人才流动开发科、人才交流中心、公务员管理科、养老保险科、工资科、培训就业科、专业技术科、社保科、工伤保险科、基金监督管理科、监察室。下设局属8个基层单位,分别是:医保中心、就业处、农保处、人力资源市场、机关统筹、工伤生育、失业中心、劳动仲裁监察大队。系统行政编制32人,在编干部职工共175人,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年预算总收入21353.5万元,其中本级行政总收入380.74万元,本级事业总收入1619.7万元、就业处收入193.78万元、医保中心收入6013.6万元、农保处收入13145.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万元。
2、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总计21353.5万元。基本支出共1281.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7.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6万元;项目支出共20071.5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80万元,其他支出1247.59万元.
3、“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会议费2.29万元,培训费2.06万元。各项一般性支出共计8.35万元。
4、社保基金收支预算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7年收入共计14539.33万元,支出共计11377.61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0436.87万元,个人账户支出639.37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291.12万元,转移支出1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7年收入共计30365.11万元,支出共计26486.94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26484.93万元,转移支出2.01万元)。
四、三公经费较上年无变化。2017年支出预算中工资性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他无明显变化,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无变化,按行政人员年2900元、事业人员年2200元标准进行预算。本年无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专业名词已进行了说明。
附件:1、市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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