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0361 | 发布日期 | 2018-06-2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 |
按照咸阳培育办《关于开展职业农民初级“资格证”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市培育办组织对全市职业农民进行初级职业农民资格认定,严格按照《咸阳市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市职业农民初级认定考核组按照基地推荐——考试——面试——专家组综合评审的程序,认定薛振安等102名学员为新型职业农民,现予以公示。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书面形式反映到兴平市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
公示监督电话:029-38822394 联系人:翟永锋
公 示 时 间:2018年6月21日—6月25日(5个工作日)。
附:兴平市2017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初级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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