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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部门文件 正文

关于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引领作用 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支撑产业发展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872E/2025-00020 发布日期 2025-01-09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农业农村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经营的战略部署,农业农村部开展了第六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在各地推荐基础上,遴选出74典型案例,现予发布推介。

案例涉及主体类型多元、机制模式多样、主题特色鲜明。一是构建支持产业发展的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协同推进,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了“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科研院所”等多种经营方式,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二是助力稳粮扩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模式,实现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组织示范带动小农户提高种植水平。三是推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能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开展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因地制宜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乡村休闲旅游、品牌营销等,引领带动小农户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四是提升运营规范化水平。农民合作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章程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通过规范盈余分配,强化与成员的利益联结;家庭农场通过明晰内部分工、规范经营管理,利用“一码通”服务,不断提升市场信誉度。五是强化联合与合作。通过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等多种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层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规模效益进一步显现。六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地注重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结带动小农户的能力和水平。七是强化指导扶持服务。各地搭建平台,创新指导服务内容,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连接小农户和大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构建支撑产业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附件:第六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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