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872E/2024-00027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农业农村局 |
2024年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方式公示
一、举报内容
(一)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整治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套取骗取集体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套取骗取、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惠农补贴和农村集体“三资”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以及涉农工程项目、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健全监管体系,守好看牢农村集体家底。各镇办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和排查,及时上报排查结果。2024年6月底前完成,随后转入常态化。
(二)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落实落细帮扶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纠治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到户资金入股企业不能按期分红,产业帮扶项目管理、互助资金使用不规范,以及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2024年12月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决整治违法乱占、破坏耕地等问题,筑牢粮食安全底线。2024年12月底前取得显著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着力解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失职失责,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失察失管,执法单位以罚代管、监督检查走形式等简单执法问题。
二、受理举报单位:兴平市农业农村局
兴平市乡村振兴局
电话:02938822394
02938812317
三、举报时间:2024年4月——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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