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872E/2024-00026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兴平市2024年农资监管工作要点
各农资经营企业(门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省、咸阳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资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查农资保春耕”、“利剑护农保春耕”等专项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2024年农资监管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以春耕春播、“三秋”、“三夏”等为关键节点,聚焦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领域,突出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种植基地等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检频次,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打违法行为,严惩不法分子,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检查时间:2024年1月至12月。
三、检查内容
1、种子:一查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二查是否存在经营套牌侵权和审定区域外种子;三查是否存在经营散装、包装及标识不规范种子;四查是否存在经营未审先推种子;五查种子是否按要求进行备案销售;六查种子是否经过检疫,有无检疫证书;七查是否有违规试验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八查经营台账是否完善,进销货票据是否齐全。
2、农药: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二查是否存在经营禁限用农药;三查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四查是否存在经营过期农药;五查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六查是否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票据、台账是否健全、规范;七查农药存储是否安全化。
3、肥料:一查是否存在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二查是否存在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三查是否存在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四查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农药成分;五查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以农资经营门店为重点,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全面检查经营主体资质证照、进销台账、商品包装等,持续加大对无证生产经营、经营假劣农资的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我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有序。
(二)加大执法抽检力度。以农资经营市场为重点,加大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公开曝光。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暗访、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不规范行为,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到位,未按期整改的及时立案查处。
(四)广泛开展排查引导。全面排查镇办农资忽悠团,紧盯农资流窜销售等坑农害农事件,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和真假农资辨识知识,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产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作用,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的线索做到快速核查处理。同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查处结果,曝光违法企业名单,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五)持续做好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印普法宣传资料,结合城镇集会、“3·15”、“12·4”等重要节点,利用执法检查、案件办理、农资打假等活动,广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守法规范经营、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产品,切实增强经营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农民维权意识。
(六)大力开展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创建。按照“经营规范、服务到位、示范带动”的原则,对我市辖区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开展农药经营标准化门店创建,确保经营场所规范、农药摆放合理,经营产品规范、确保产品质量,经营行为规范、产品流向可追溯,技术服务规范、用药指导科学,管理制度规范、诚信守法经营,废弃物回收规范、做到应收尽收。
兴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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