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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规划计划 正文

  “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3848X/2022-00009 发布日期 2020-08-04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民政局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推进民生保障创新,着力提高社会管理效能,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吸纳各种资源和手段,大力推进民政事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民政管理精细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社会福利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保障民生、提升民生和服务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与有效平台。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兴平做出新的贡献。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为基础,以教育、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和慈善援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办社会福利,从建立组织和机制两方面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推进由传统的补缺型福利模式向适度普惠型福利模式转变,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同时,建立城乡低收入认定机构,完善程序,形成机制,为全市低收入家庭在各职能部门获取救助、享受政策优惠发挥积极作用。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出台农村低保在水、电、有线收视、教育救助、司法援助、就业援助等方面的配套优惠政策。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争取上级加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由市级财政兜底,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逐步达到5000元以上,集中供养标准达到6000元。完善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在全市各乡镇、城市社区建立医疗救助网上审批制度。全面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社区、志愿者联动的救助网络系统。全面启动社会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加大个案干预力度和心理疏导力度,使受救者增强感恩意识,使全社会成员增强责任意识。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作用。

(二)完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救灾减灾并重,有灾时救灾,无灾时备灾;用救灾拉动减灾,靠减灾支持救灾,两项工作协调推进”为总目标,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全面完成市、乡(镇)、村(社区)应急救助预案的修订编制,加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探索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备灾工作力度,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供应充足的原则,加强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搞好减灾宣传,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建立小区、公园、广场、绿地等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统筹规划,认真核查,精心组织,完善农村安居工程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

(三)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全国儿童福利制度指导体系3项试点工作。在全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保障救助网络系统,以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以中心敬老院为依托,推进村级五保之家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以老年福利服务为主体,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党政主导的老龄工作格局。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措更多的福利资金,建设兴平市儿童福利院、兴平市社会福利中心等福利机构。

(四)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开展双拥工作制度化、活动经常化的双拥工作新局面。认真落实抚恤优待各项政策,不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贯彻落实《兴平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依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立健全我市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医疗救助和医疗优惠的医疗保障体系。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进一步健全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程序,加大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力度,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五)完善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省级和谐城市社区建设示范点活动为载体,继续抓好城乡社区建设。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区尽快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在农村逐步建设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的场所。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场所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二是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大力推进以社会救助、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倡导“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服务”。动员驻城社区的机关、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共驻共建。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达到“一村一品”目标。以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为重点,大力开展城乡社会工作者服务、社区志愿者服务、互助服务。三是完善城乡社区管理。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以推进村级民主实践为重点,依托民间协会组织力量,深化村民自治。四是探索建立社区管理和服务准入制度、社区民政助理员制度,推行政府向社区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社区服务网站、社区便民服务呼叫中心和社区信息服务亭等项目的特色服务工作;推动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为主要特色的“和谐社区”建设。努力培育一批精品特色社区。

(六)完善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创新登记管理部门的体制,着力解决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机构不全、人员不够、经费不足、缺乏执法力度等问题。创新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探索:第一,在登记管理机关设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一起抓。第二,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党支部。有三名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可独立建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加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城市、城镇街巷牌、楼牌、门牌设置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殡葬工作责任机制,加大殡葬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火化率。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建成兴平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探索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

切实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化平台,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七)加快基础服务设施体系建设步伐。

1、在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服刑人员子女救护中心。

2、争取上级投资改扩建市殡仪馆,努力把殡仪馆建成殡葬行业的示范窗口单位。

3、对市老年中心改扩建,推行养老机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管理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兴办福利机构。

4、以兴平市优抚对象休疗所项目建设为依托,创新重点优抚对象服务模式。

5、发挥社区网络平台作用,提高社会服务效率。

6、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加快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大争取上级部门项目资金划拨和资源整合力度,对现有农村中心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同时在市政府协调下,将乡镇机构改革后闲置的办公楼、学校调整布点后的校舍等场所,通过政府划拨形式用于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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