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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推进专班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792T/2024-00028 发布日期 2024-04-29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教育局

兴平市教育局

关于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工作推进专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咸阳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教督[2020]4号)和兴平市教育局《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兴教发[2024]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现将《兴平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推进专班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职责

1、精心指导,统筹推进。各专班要指导基层包抓学校(园)制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问题台账,统筹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督导,科学评估。各专班要定期或不定期下沉包抓学校(幼儿园),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学校(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

3、定期汇报,及时汇总。各专班要每一季度末定期向局党委汇报包抓学校(幼儿园)和各科室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包抓学校(幼儿园)进行量化考核排名(并将排名结果报送督导办),作为年度奖评依据,并提出下一季度创建工作计划。

4、真包实抓,解决问题。各专班要对包抓学校(幼儿园)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建议,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各专班、各科室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 强化检查,督出结果。各专班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照指标体系要求,对标对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改成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3、及时汇总,从严考核。各工作专班要及时汇总各学校(幼儿园)和各科室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

                         兴平市教育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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