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792T/2024-00017 | 发布日期 | 2024-03-28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教育局 |
兴平市教育局
兴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4年度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兴政教督办〔2024〕5号
按照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关于印发〈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兴平市教育局 兴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兴政教督办〔2023〕01号),经研究决定现对2024年度我市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工作,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导评价时间
2024年4月9日—5月31日,对兴平市40所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316工程”督导评价。
二、督导评价组织机构
组长:王 敏 市教育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艳阳 市教育局副局长;
焦小刚 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贠 娜 市政府教育副总督学;
叶江飞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周关锋 刘 强 王胜润 史文刚 杨 晶
三、督导评价内容和标准
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依据《陕西省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义务段学校指标体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督导评价的工作程序
1、听取校长汇报;
2、随机深入班级听课(每人至少听1节不同学科课);
3、查看校园场地、校舍和部室情况;
4、召开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
5、抽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及学校会议记录;
6、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7、观看学校各类教育活动和及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8、向学校简要反馈初步评估意见;
9、收集汇总相关资料,按标准量化打分,划分等次,撰写评价报告;
10、对幼儿园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进展工作进行检查;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职责明确,宣传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要认真学习评估指标体系,吃透评估指标,熟练掌握评估知识内容,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专门研究整改措施,做到边自查,边整改。
2、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特色鲜明,能反映近三年来学校发展变化及本校特色。自查报告分四个部分:(1)基本情况;(2)各项指标达标情况;(3)主要经验和做法;(4)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校印后于4月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督导办杨西京同志处,电子版用钉钉一同报送。
3、认真做好档案的搜集、整理工作。档案内容能反映学校三年来的各项工作,档案管理要做到专人管理,专柜存放,规范统一。
4、督评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在年终对督评结果为优秀的学校进行授牌表彰,对督评不合格的学校将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采取批评、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2024年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学校安排表
附件2:2024年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人员分组表
附件3:2024年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指标得分表
兴平市教育局 兴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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