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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兴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5年)》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3792T/2022-00042 发布日期 2020-04-12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教育局

兴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

2020-2025年)

 

2020年-2025年,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市、区教育大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教育改革的关键阶段,是跻身教育强市的历史机遇期。科学制定并认真实施全市教育布局规划,对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高品质提升,对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依照省教育厅、发改委和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2020-202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整合、科学布点,最大限度的发挥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实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均衡发展、质量提升的目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

(一)市区基本情况

兴平市位于关中平原腹地,北依莽山,南临渭水,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东经咸阳距西安市40公里,西经法门寺至宝鸡市162公里,是一个以大中城市为依托的“卫星城”。 全市总面积507平方公里,辖7镇5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55.6万,其中城镇人口34.3万。 1993年6月18日,兴平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成为陕西省3个县级市之一。截至2020年底,义务教育段学龄人口5.67万人。

(二)中小学校现状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88所。其中,高中2所,初中17所,完全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小学72所(中心小学13所,城市小学5所,农村小学54所),职教中心1所,特教学校1所,幼儿园87所。教学点31个。

各镇办及服务中心的学校分布具体如下:

东城办:现有职教中心1所、高中2所、九年制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3所、完全小学9所、幼儿园14所,特教学校1所。

西城办:现有九年制学校3所、完全中学2所,完全小学11所、初级中学2所、幼儿园17所;

马嵬办:现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2所、幼儿园5所;

赵村镇:现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3所、幼儿园6所;

 镇:现有初级中学2所、完全小学5所、幼儿园6所;

汤坊镇:现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5所、幼儿园4所;

丰仪镇:现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7所、幼儿园6所;

庄头镇:现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4所、幼儿园5所;

阜寨镇:现有初级中学2所、完全小学11所、幼儿园11所;

店张办:现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7所、幼儿园4所;

南市镇:现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4所、幼儿园3所;

西吴办:现有初级中学1所、完全小学4所、幼儿园6所。

(三)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虽然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但全市教育总体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农村与城镇教育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各类教育之间的发展也不尽平衡。二是农村教育基础仍然薄弱。大部分农村小学未能达到基本办学条件要求。三是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教育经费还是跟不上规模快速增长和质量提高的要求。四是学校布局、层次、学科结构不够合理,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任务十分繁重。五是现有教育装备不能满足学校现代教育要求。学校图书、实验设施、教学设施设备、体育设施、计算机、学生学习生活卫生设施短缺、陈旧老化,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六是城区现有学校教育用地与生源现状的需求不相符,制约了教育发展。

(四)辖区总人口及学龄儿童少年人口预测

预计到2025年规划期末,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维持低位增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辖区内总人口预测将稳定在60万人上下,全市年均生源数约6000人,高中、职中阶段适龄学生将稳定在17000人,义务教育初中学生将稳定在18000人,小学生将稳定在36000人,学前教育适龄幼儿将稳定在18000人。由于市域经济发展迅猛,人口将集中在城市和镇中心区的格局基本形成,城区常住人口将达到25万人。考虑到人口的流入、流出因素,城区吸纳年均生源将达到3700人。

二、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陕西省教育现代化2035》精神,以及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打造特色鲜明的高品质示范性教育的战略目标,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兴平教育发展蓝图,全面部署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推进教育高质量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原则

1.坚持均衡发展原则。统筹各类教育与经济社会、人口变动的协调发展,统筹城镇、区域、校际之间的均衡发展,结合工业化、城镇化的新趋势,着眼于城镇学校布局与建设一体化规划,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体现公平,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水平优质教育的新要求,完善布局、规范建设,为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3.坚持规划先行原则。结合长期与近期的需要与可能,加强趋势预测,坚持区域布局规划先行,在区域规划基础上,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合理安排建设资金、合理实施建设计划。

4.坚持注重效益原则。因地制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就学需要,优先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注重规模效益,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节约建设,集约用地,防止新增债务。

(三)目标任务

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从2020年开始实施,2025年基本完成。2020-2025年,共保留并加强 199所,其中:高中2所,初中16所,完全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小学72所(中心小学13所,城市小学5所,农村小学55所),职教中心1所,特教学校1所,幼儿园98所。教学点26个。撤并教学点5个(东城办正西教学点、东城办正东教学点、西城办北汤台教学点、马嵬办张村教学点、马嵬办索寨教学点),撤并小学1所(东城办庄头小学),撤并初中1所(东城二中)。(详见附表2)

通过整合建设,综合各方面因素,小学和幼儿园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高中集中办学、科学合理布局城镇中小学校,达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目的。 

(四)规划编制的政策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住房和城镇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二是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等地方性政策文件以及市城区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人口发展形势的估计。未来6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维持低位增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全市人口稳定在60万人上下,全市年均生源数约6000人。四是对教育发展的预期。市域经济发展迅猛,“小县大城关”格局基本形成,城区人口达25万人,考虑人口的流入、流出因素,城区吸纳年均生源2500人。

农村中小学校布局与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方便农村适龄儿童就近接受良好教育为目的,科学、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村级办学点应综合考虑人口、交通等因素科学设置,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镇办学校应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符合条件的镇中心小学逐步向九年一贯制学校方向过渡。同时积极应对小城镇发展和人口迁移趋势,超前规划中心镇教育布局,努力缩小城镇教育时空差距,奠定未来农村教育发展基石。

(五)辖区中小学校建设和发展规划

1.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所,幼儿园提升14所。新建幼儿园包括兴平市东城办东关幼儿园、兴平市西城办莽山路幼儿园;改扩建幼儿园包括桑镇第二幼儿园、赵村镇第二幼儿园、阜寨镇第二幼儿园、田阜第二幼儿园、店张办第二幼儿园、丰仪镇第二幼儿园、汤坊第二幼儿园、庄头镇第二幼儿园和马嵬办第二幼儿园、西城办第三幼儿园;幼儿园提升包括兴平市机关幼儿园、兴平市东城办中心幼儿园、兴平市西城办中心幼儿园、兴平市马嵬办中心幼儿园、兴平市赵村镇中心幼儿园、兴平市丰仪镇中心幼儿园、兴平市庄头镇中心幼儿园、兴平市西吴办中心幼儿园、兴平市阜寨镇中心幼儿、兴平市田阜中心幼儿园、兴平市南市镇中心幼儿、兴平市店张办中心幼儿园、兴平市桑镇中心幼儿园、兴平市西吴第二幼儿园。

2.改扩建学校92所,新建小学1所。改扩建学校包括城区小学6所、初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高中2所,完全中学2所,职教中心1所,特殊教育1所,幼儿园1所。镇村小学45所、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个,教学点18个;新建学校为西吴办马村小学。(详细情况见附表1)

3.撤并教学点5个,撤并小学1所,撤并初中1所。2025年,撤并东城办正西教学点、东城办正东教学点、西城办北汤台教学点、马嵬办张村教学点、马嵬办索寨教学点、东城办庄头小学和东城二中。

(六)保障措施

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握与认识基础上,结合市情实际,客观分析制定的。实现本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关键在于要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强化政府投入保障,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认真研究与探索解决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形成促进教育发展的更为有力的保障。

1.强化政府办学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推进教育发展中的责任意识。把促进市域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体制和机制创新,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二是全面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依法依规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教育执法力度,依法保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建立和坚持领导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深入学校调研,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统一的教育管理体制。四是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建立健全吸引优秀人才到我市任教工作机制,定期表彰和奖励优秀教师,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一是强化政府的教育投入保障责任。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各类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财政对教育的预算投入,按决算口径,依法做到“三个增长”,将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发展。二是实行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均衡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在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基础上,城市教育附加和农村税费改革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分别按不低于10%和30%的比例,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专项用于校舍维修改造。三是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体制。全面建立起学前及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高中、职业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多元化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实施中小学校建设规划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市财政要统筹考虑,发挥主渠道作用,优先安排学校布局调整资金,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3.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一是构建与确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管理体制。“以市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 ”的工作方针,把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二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国家制定的各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统筹、指导全市和区域内教育的发展。三是健全和完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实绩的考核制度,加强教育督导。

4.妥善处置闲置校舍

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综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1〕16号)精神,在逐步完成全市农村中小学校“两证”办理工作的基础上,明晰产权,盘活学校闲置资产,深入挖潜,用足用好政策,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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