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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792T/2025-00006 发布日期 2025-01-10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教育局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寒假将至,为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积极健康、快乐充实的假期,兴平市教育局特向您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自觉抵制学科类培训

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凡在假期时间举办的校外学科类培训、作业辅导都属于“隐性变异”违法培训行为。请各位家长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尊重孩子的差异性和个性化发展,不在假期安排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

二、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若您的孩子确有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的需求,请做到以下三点。一是选择合规培训机构。查看机构醒目处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并使用教育部推出的“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进行选课、购课、签订合同、退费。二是慎重缴纳培训费用。不要一次性支付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不要一次性支付超过5000元培训费,切实防范“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风险,如有校外培训机构超期超标收费,请您拒绝支付并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三是查看场地安全。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监控设施齐全机构。

三、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

寒假期间,我市定期开展校外培训违规巡查检查工作。在此,呼吁家长朋友共同参与校外培训监督,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学科类培训:029-38822445(市教育局)

文化艺术和体育类培训:029-38822165(市文旅局)

科技类培训:029-38822426(市科技局)

兴平市“双减”办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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