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016013367E/2023-00108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充分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公众环保意识,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现将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发生在全市辖区内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相关问题:
1.错峰生产管控期间作业的汽修企业;2.无封闭喷漆房或废气处理设施的汽修企业;3.存在露天喷涂、露天调漆、露天清洗使用溶剂型涂料喷枪的维修企业;4.调漆间不密闭,无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的维修企业;5.私自将危险废物处置给无危废回收资质的企业或个人;6、非法倾倒、转移、处置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以及放射性危险废物、废气、废液的维修企业。发现以上所述问题情况,均可通过来电、来信进行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9-38815981 17395666657
来信地址:兴平市西环路南段2号(兴平市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邮编:713100
三、投拆举报奖励
1.群众举报。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实际情况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根据举报信息的详实准确程度和性质、情节及影响程度,将给予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人100-1000元的奖励。
2.奖励认定。同一线索,两人及以上投诉举报的,奖励第一投诉举报人。
投诉举报人对所投诉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负相关责任。同时,我们将对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兴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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