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7840/2022-00171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交通局 |
市交通执法大队、各相关科室:
为了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局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制度的含义
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制度,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日常检查以及通过投诉举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掌握案件线索后开展的执法活动中,初步认定当事人存在属于首查免罚制度范围的轻微违法行为,经警示告诫、说服教育、责令改正,当事人立即改正、按期改正或者不再违法的,经核实后,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不再予以行政处罚的一种制度。
二、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列明4项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和对应法律依据,确保执法有据、程序合法。
(二)坚持过罚相当原则。明确免予处罚应当同时具备三大条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首次违法,且当事人无主观故意;具备整改条件。
(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对当事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再次违法或者未限期改正的,应当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三、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制度的适用条件
适用首查免罚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情节轻微;
(二)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或者及时改正;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本年度首次被查获;
(四)属于《交通运输领域适用首查免罚制执法事项清单》所列情形。
同一违法行为由首次查获的中队负责依法处理,违章处理办公室予以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运用范围。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行政执法实践的需要,将适用轻微违法行为首查免罚制度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定期反馈效果并适时作出调整。若纳入了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范围,经调查后认为不宜适用首查免罚制度的,则应当依法立案查处。
(二)遵循法定程序。执法人员发现案件线索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检查。属于可以适用首查免罚制度情形的,由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提出整改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的,执法人员应当当场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当事人现场作出承诺。
(三)加强普法宣传。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首查免罚制度作为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和载体,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在实施首查免罚制度时,不仅要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还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当事人的学法守法意识,筑牢法治交通建设的基础。
附件:兴平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适用首查免罚制度执法事项清单
兴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兴平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
轻微违法适用首查免罚制度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
业务类型 |
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个性适用条件 |
1 |
道路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以车辆为判别首次的对象,经查证该车有合法有效的营运证。 |
2 |
道路运输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处罚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
以车辆为判别首次的对象,超期30日(含)以内没有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定,经告知后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3 |
超限运输 |
车辆擅自超限运输的处罚 |
第四十三条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
经告知后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4 |
超限运输 |
大件运输车辆未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速度行驶 |
《陕西省治理货物超限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九条 大件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许可证件、护送方案,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承运人应当按照护送方案自行组织护送;不能自行组织护送的,应当委托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护送,并承担所需费用。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罚 |
经告知后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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