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016013367E/2024-00004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二、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日常工作。
三、负责起草党务文件;草拟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局党委领导组织实施,并进行工作总结及年度总结。
四、负责党内文件和党员有关资料的保管及使用。
五、根据我局党委不同时期的工作中心和重点,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和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政治保证和思想指导作用。
六、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党的组织发展工作,有计划的培养考察与吸收优秀干部职工加入党组织,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按时收缴党费。
七、做好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纪检监察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八、坚持保密工作原则,做到办事准,办事快,情况实。
九、做好系统工会、计划生育、共青团、老干部及交通年鉴等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翟小晋
联系方式:029-38822162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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