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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规划计划 正文

兴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00016013367E/2024-00018 发布日期 2024-03-29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三个年”活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通过规范制度建设,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监督,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

交通部门行政执法职责主要包括:辖区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主要由原局属市路政管理大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市出租车管理处以委托和法律授权的方式行使执法权利。2020年4月15日,我局顺应改革潮流,抢抓改革机遇,整合了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市公路管理站、市路政管理大队、市出租车辆管理处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组建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6月23日将兴平市公路管理站更名为兴平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将兴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兴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站;将兴平市出租车辆管理处更名为兴平市出租车运营服务中心;将兴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更名为兴平市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将发挥新的职能,为兴平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测、出租车运营服务等公益服务类职能,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标志着我局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将进入新的阶段。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情况

我局始终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法治工作有安排、有落实,常抓不懈,取得实效。二是制定了《兴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制工作要点》,对本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并下发至局属单位,要求基层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是加快推进“四基四化”建设。通过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逐步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兴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配备执法车辆4台 ,根据今年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服装换装要求,已对90名执法人员进行制服的量体工作,并将相关量体数据上报至咸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目前所有服装已陆续发放完成。为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效能,满足工作需要,我局积极与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对接,申请手持执法终端10部、执法记录仪30部、车载移动执法终端2部、执法记录采集站1套,不断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化标准实施。依据中共兴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备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有效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工作,委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有关职能,我局印发了《兴平交通运输局关于委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2年9月1日开始执行,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目前,交通运输系统在编在岗执法人员89人,持有国证89人,执证率达100%,管理制度、执法标识、执法服装、车辆装备、教育培训已实现了“五统一”。同时,我局已向本级财政申请信息化专项资金29万元,计划购置手持执法终端27台、执法记录仪45部、车载移动执法终端2台、执法记录采集站1套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后,统一采购装备,不断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推进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着力解决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我局印发了《兴平市大件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于4月12日召开了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学习传达上级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会议精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增设了司乘人员免费饮水点、便民工具箱、医疗箱等设施,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饮水、如厕、休息等便民服务,对路面巡查过程中发现影响交通安全的砖块等抛洒物及时清理,对需要帮助的车辆和群众提供必要的求助,履职尽责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联合市纪委通过不定期明查暗访,严查执法过程中有违法不纠、乱检查、乱作为等侵害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了对道路运输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干扰,为兴平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设立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用、强服务专题教育工作,以讲政治为统领,落实革命化要求,突出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环节,引导执法人员把好理念信念总开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强服务为落脚点,突出整改提升、建章立制环节。以巩固和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立足本职工作,全面推行阳光执法、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引导全体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树牢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实施不予处罚告知承诺和查纠为主的处置措施,给辖区内运输市场营造合理的生存空间,保障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权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

(四)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情况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在市政府门户网公示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程序,强化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实现权力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了执法工作公正规范。公开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种类、处罚标准等,并做出公开承诺,实行“阳光执法”。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时一律佩戴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全部记录。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等作为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虚心接受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监督,及时改正不足。

通过开展案卷评查、专项督查,确保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已将《省司法厅关于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执法单位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政)》、《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程质量监督)》、《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水路运政)》、《陕西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全面启用《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努力锻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铁军,开启交通运输执法新模式。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我局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把好法律关。负责处理全局各类经济、行政管理类矛盾纠纷,参与系统召开的行业管理、行政审批、招投标工作会议,此外还对重点项目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重要工作提供法律性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

(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行政执法能力情况

为切实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工作,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交通行政执法新形象,我局印发了《兴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进一步深入学习理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及《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交通综合法律知识包括《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与交通行政执法有关的综合性法律法规以及《监察法》等执法监督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专业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陕西省公路条例》《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业技能知识包括《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行业性制度、规定。充分运用“学习强国”陕西学习平台、“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新媒体平台,推动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通过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树立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信念,深入理解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与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基本要求,全面了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团队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践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显著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素质合格、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新的《行政处罚法》颁布以后,我局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开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营造了社会氛围;二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执法大队具体落实的执法管理模式,推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三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严把立案关、取证关、权利告知关、处罚决定关、执行关等环节,大多数案件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四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各执法中队均能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应享有的权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尊重和保护;五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提高了行政处罚准确率,有效防止了错案的发生。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

(七)落实普法责任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了《兴平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 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依法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加强《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广泛学习《陕西省公路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特别是将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大力加强宣传贯彻,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意识,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

紧密结合“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路政宣传,普及公路管理和安全知识,让“路法”深入人心,进一步营造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良好环境。路政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手册1300余本、宣传彩页1500余份,宣传手提袋500余个。

二、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且执法队伍整体老龄化,人才断档现象较为突出,在岗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执法工作的新要求。

2、综合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改革后的执法队伍对业务不熟不精,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执法水准较低。

3、按照新的执法文书要求,文书文书制作不规范,有待加强业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理顺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四基四化”建设,确保执法人员全部到位,制定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标准、规范、使基础制度规范化,让队伍职业化有序推进,站所标准化逐步升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快实施,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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