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81770019242K/2024-00018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 眼增强经济活力,促进节能降碳,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决 策部署,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经济举措。为认真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 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 知》 (陕政发〔2024〕3号)要求,加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省委 财经委员会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 绿色发展和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升级,统筹 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 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原则,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 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 消费潜力,提升先进产能比重,促进节能降碳,畅通资源循环用链条,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 主要目标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 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 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 级水平的产能比 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 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 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 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 升。能效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体系进一步优化,力争招引培育一批回收利用、家电制造以及设备装备再制造企业。
三、 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 扎实开展重点行业设备生产和更新摸底。聚焦电力、钢铁、 建材、有色、煤化、石油石化、煤炭、机械、航空、纺织、食品、 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以能耗、能效、安全、排放等强制性国 家标准为依据,分行业摸清设备生产和设备更新底数,形成供需 “两张清单”,组织开展各类供需促销对接活动,有序推动设备更 新。(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 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咸阳高新区管委 会、咸阳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分工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和、咸阳高新区管委会、咸阳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 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聚焦重点行业,以节能降碳、 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以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 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 据,推动重点行业实施能耗设备更新改造,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 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达到 减员、增效、提安。建立技改项目储备清单,5月底前,将项目 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到2025年,主要用 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推广应用能效2级以上节能设备; 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 比例超过30%;陶瓷、玻璃、石灰、耐火材料、有色、无机化工、 矿物棉、铸造、砖瓦窑等行业炉窑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环保绩效 达到A 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大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实施“数字产业、平台 经济、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产业大脑”五大工程,推广应用 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对装备、车间、生产线等进行智 能化改造,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应 用。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 (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以供水、供热、制冷、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制定 项目改造“投资清单”。推进管网改造、分区计量、压力调控、智 能化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推进城镇生 活污水、垃圾处理工艺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地下管网、桥梁隧道、 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 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加快推进存量建筑实 施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节能改造。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 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 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等配套设施。(市住建局、 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推进绿色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 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提高城市公 交、出租、物流配送、垃圾清运、轻型环卫、邮政、公务等车辆 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淘 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 废更新,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提升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力重点发展节能与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推进技术研发和成 果转化。(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持续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政策,推进老旧农机淘汰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要,推广绿色智 能农机装备和节本增效农业机械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特别是主 导产业急需机型,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 机械化水平。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市农机中心、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加快推动符合条件、债务风 险低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配置更新教学科研和信息化设备。 加强先进教学仪器、科研设备更新配置,支持新兴领域、科技创 新等平台建设。加速推动教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设。加强基 础设施设备更新,提高教育教学和学校运行保障能力。鼓励有条 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 检验检查、重症急救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 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节能环保、 循环利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 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观光类、游乐类、演艺类、职能类等文旅 场所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的 方向迭代升级。大力支持体育设备更新升级。 ( 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8.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推动节能 与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完善充电设施 管理机制,支持在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 客货运枢纽等建设光伏发电和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新能源汽车消 费。 (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 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开展家电产品消费惠民行动,促进家电消费 向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 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以旧换新专 区。鼓励对以旧换新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 提升行动。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支 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品 供给质量和水平。推动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进商场、进社 区,鼓励企业提供家装改造实惠产品和服务。以特困老年人家庭 为重点,持续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 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全面开展 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1.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结合垃圾分类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流动+固定相 结合模式,优化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形成贯通街道、社区、家庭 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支持回收企业和电商平台,利用配送、装机、 维修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开展废旧家电回收。鼓励回收企业 建立多元化回收渠道,通过全品类回收、预约回收等方式开展废 旧家电回收,鼓励大型回收企业与个体回收者建立长期稳定合作 关系。推进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建设,提高分拣中心设施和技术 水平。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供销合作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 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推动实体二手车市场规范 建设和运营,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推 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推 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 机制,加强对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鼓励社区定 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辖区内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 流通。鼓励二手检测机构配套发展,保障二手商品的质量和可靠 性。(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13.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 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以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为载体, 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支持 建设再制造产品交易平台。推动再制造技术与装备数字化转型结 合,为大型机电装备提供定制化再制造服务。加强再制造产品评 定和推广。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 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 业,打造我市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 工利用企业绿色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 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 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完善农 业废弃物收集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5. 深入推进能效领跑、环保绩效创优。严格落实能耗限额、 重点用能设备和产品能效标准以及环保绩效等级评定等规定,强 化标准牵引和基准约束,推动分类实施改造升级,鼓励支持绿色 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应用,带动重点行业加大节能降碳减污改造力 度,提升整体能效环保水平。(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 落实重点领域标准规范。严格落实生产、生活领域的绿 色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开展绿色认证、碳足迹认证,促进绿色 低碳转型发展。关注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消费品质量标准更 新完善,加强相关强制性标准宣贯实施,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加强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标准供给。加强绿色生活标准推 广普及。推进二手电子产品建立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落实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18. 坚持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 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挖掘和培育一 批本地制造业、商贸业等龙头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
19.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和市本级 专项资金,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支持 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申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 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 资金。用好用足各类设备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20. 完善税收支持政策。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 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 范围。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
21. 优化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 造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政策(产品)合理增加绿色信贷, 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支持银行机 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22. 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 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 前期审批手续。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23. 强化创新支撑。 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 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 攻关。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强化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24. 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 换新行动专班,研究推进工作,通报督导检查。市发改委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四大行动”“七大领域”,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我市“1+N”政策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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