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7097/2022-00010 | 发布日期 | 2020-03-07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公安局 |
为确保2020年公安审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年度项目审计计划如下:
一、编制依据
《审计法》、《审计法实施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财物审计规定》等。
二、审计项目
(一)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和正确政绩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局政工部门委托对1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执法活动财物管理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要求情况,遵守廉洁从警规定情况等。
【审计对象】经侦大队大队长王安信
【实施科室】由局审计室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3月-7月
【审计人员】杨影超、杨斌、张欣、南晶、魏琨、韦博、张宇斌等
(二)2019年度执法活动财物审计
对2个单位2019年度执法活动财物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重点核查执法活动财物的取得、控制、管理、处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并将执法活动财物审计结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内容,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审计对象】经侦大队、大阜派出所
【实施科室】由市局审计室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3月-7月。
【审计人员】杨影超、杨斌、张欣、南晶、魏琨、韦博、张宇斌等
(三) 201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加强对内部控制与财经纪律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对收支管理、票据管理、财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进行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济秩序、防范经济风险的监督作用。
【审计对象】局本级
【实施科室】由市局审计室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5月-9月。
【审计人员】杨影超、杨斌、张欣、南晶、魏琨、韦博、张宇斌等
(四) 2019年度公安特费审计
对2019年特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加强公安特费管理使用,促进解决公安特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超范围支出、审批不严、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对象】局本级
【实施科室】由市局审计室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6月-9月。
【审计人员】杨影超、杨斌、张欣、南晶、魏琨、韦博、张宇斌等
(五)重点投资项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审计
结合实际,选择重大投资项目、基层基础建设项目、暖警惠警政策项目等开展审计调查,提升管控质效,积极推进政策措施贯彻到基层,落实到一线。
【审计对象】局本级
【实施科室】由市局审计室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4月-9月。
【审计人员】杨影超、杨斌、张欣、南晶、魏琨、韦博、张宇斌等
(六)强化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
对2020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归档,积极将执法活动财物审计结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评之中。
【实施科室】由市局审计室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9月-11月。
【审计人员】杨影超、杨斌、张欣、南晶、魏琨、韦博、张宇斌等
(七)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中央和省级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审计调查
对2019年中央和省级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促进解决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规范公安机关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对象】局本级
【实施科室】由市局审计室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7月-10月。
【审计人员】杨影超、杨斌、张欣、南晶、魏琨、韦博、张宇斌等
(八)加强审计制度建设
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项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强化公安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实施科室】由市局审计室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3月-12月。
【审计人员】局监察、审计、督察、政工、警务保障、法制大队等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
三、审计方式
以就地审计为主,根据实际需要报送审计。
四、审计组成员
组 长:王 刚(局党委委员)
副组长: 贠新社(法制大队大队长)
杨影超(监察室副主任、副大队长)
亢锋利(警务保障室主任)
成 员: 葛继伟、杨斌、赵柯、张欣、南晶、魏琨、韦博、张宇斌等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扎实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认真开展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确保每项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3、严格审计程序和审计工作纪律,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兴平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