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7097/2023-00007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公安局 |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努力营造全市安全稳定的涉外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兴平市公安局现对涉及全市的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近三年以来非法出境入境人员(包括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
(二)组织、参与、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证据线索:
(三)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贩卖毒品、跨境走私、拐卖人口到境外等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证据线索;
(四)“三非”外国人:即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策划、准备实施、组织、运送外国人非法入境出境;非法聘用、容留、藏匿“三非”外国人,协助“三非”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三非”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其他涉嫌“三非”外国人的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应包含明确的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精确的违法犯罪活动地点等,便于公安机关精准打击。
(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对于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行为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对提供举报各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重要信息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将依照相关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200元至1000元奖励;同一情况有多个举报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举报方式
(一)现场举报:举报人可到兴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或辖区派出所举报。
(二)电话举报:可拨打110或029-38831650举报。
(三)信函举报:举报信函可邮寄至兴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有上述行为主动到所在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兴平市公安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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