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768A/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发改局 |
2023年12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发改委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工作部署,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市发改委精心部署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借鉴第三方评估及咸阳市区域发展战略总体策划报告成果,认真起草形成《评估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评估围绕《纲要》提出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全面总结评估规划实施的主要亮点和做法,深入剖析主要问题和深层原因,认真研判“十四五”后半程发展形势,结合市委、市政府对今后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部署,提出优化规划实施的工作思路和对策建议,确保《纲要》重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力抓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成果运用和任务推进,加快“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做到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协同并进,远景目标、五年规划、年度计划有效衔接,重大战略、重要规划、重大项目互为支撑,努力完成《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中彰显咸阳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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