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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768A/2024-00028 发布日期 2024-10-10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发改局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兴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眼增强经济活力,促进节能降碳,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经济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发〔20243)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省委财经委员会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绿色发展和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升级,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原则,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提升先进产能比重,促进节能降碳,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

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优化,力争招引培育一批回收利用、家电制造以及设备装备再制造企业。

、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扎实开展重点行业设备生产和更新摸底。聚焦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煤化、石油石化、煤炭、机械、航空、纺织、食品、医药、电子等重点行业,以能耗、能效、安全、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分行业摸清设备生产和设备更新底数,形成供需两张清单,组织开展各类供需促销对接活动,有序推动设备更新。(市发改、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分工均需各镇办和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聚焦重点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推动重点行业实施能耗设备更新改造,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达到减员、增效、提安。建立技改项目储备清单,将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到2025年,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推广应用能效2级以上节能设备;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陶瓷、玻璃、石灰、耐火材料,有色、无机化工、矿物棉、铸造等行业炉窑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实施数字产业、平台经济、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产业大脑五大工程,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对装备、车间、生产线等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应用。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围绕建设新型城镇

化,以供水、供热、制冷、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制定项目改造投资清单。推进管网改造、分区计量、压力调控、智能化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工艺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加快推进存量建筑实施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节能改造。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等配套设施。(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绿色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垃圾清运、轻型环卫、邮政、公务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应用范围。提升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力,重点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持续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老旧农机淘汰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要,推广绿色智能农机装备和节本增效农业机械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特别是主导产业急需机型,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加快推动符合条件、债务风险低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配置更新教学科研和信息化设备。加强先进教学仪器、科研设备更新配置,支持新兴领域、科技创新等平台建设。加速推动教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提高教育教学和学校运行保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检验检查、重症急救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节能环保、循环利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观光类、游乐类、演艺类、职能类等文旅场所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的方向迭代升级。大力支持体育设备更新升级。(市教育局、市卫健、市文旅局、市数据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8.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完善充电设施、管理机制,支持在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客货运枢纽等建设光伏发电和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开展家电产品消费惠民行动,促进家电消费向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以旧换新专区。鼓励对以旧换新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品供给质量和水平。推动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鼓励企业提供家装改造实惠产品和服务。以特困老年人家庭为重点,持续推进家居适老化改造。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结合垃圾分类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流动+固定

相结合模式,优化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形成贯通街道、社区、家庭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支持回收企业和电商平台,利用配送、装机、维修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开展废旧家电回收。鼓励回收企业建立多元化回收渠道,通过全品类回收、预约回收等方式开展废旧家电回收,鼓励大型回收企业与个体回收者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推进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建设,提高分拣中心设施和技术水平。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推动实体二手车市场规范

建设和运营,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对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辖区内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鼓励二手检测机构配套发展,保障二手商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数据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13.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

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支持建设再制造产品交易平台。推动再制造技术与装备数字化转型结合,为大型机电装备提供定制化再制造服务。加强再制造产品评定和推广。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发改,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打造我市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绿色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稳步有序发展以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弃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市发改、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5.深入推进能效领跑、环保绩效创优。严格落实能耗限额、重点用能设备和产品能效标准以及环保绩效等级评定等规定,强化标准牵引和基准约束,推动分类实施改造升级,鼓励支持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应用,带动重点行业加大节能降碳减污改造力度,提升整体能效环保水平。(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落实重点领域标准规范。严格落实生产、生活领域的绿色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开展绿色认证、碳足迹认证,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关注家电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消费品质量标准更新完善,加强相关强制性标准宣贯实施,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标准供给。加强绿色生活标准推广普及。推进二手电子产品建立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落实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障措施

18.坚持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挖掘和培育一批本地制造业、商贸业等龙头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

19.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统筹使用中央、省咸专项资市本级配套资金,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申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用好用足各类设备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20.完善税收支持政策。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

21.优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政策(产品)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22.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23.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建立完善揭榜挂帅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强化制造业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24.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专班,研究推进工作,通报督导检查。发改局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围绕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最新政策,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我市政策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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