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81016023573G/2024-00068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财政局 |
近日,兴平市财政局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以“管用、精准、高效”为原则,着力提高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质量,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原则,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面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对2024年1-7月下达的项目支出资金具体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监控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一步实现预算单位、支出项目“全覆盖”。突出绩效监控结果运用,将监控数据和情况作为单位自评和评价基础,加强绩效监控与预算资金管理的衔接,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结果作为项目资金拨付参考依据。切实强化预算单位责任意识,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从而保障财政支出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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