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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陕西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3573G/2024-00014 发布日期 2024-10-25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财政局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兴平市财政局将《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陕财税〔2023〕19号)(陕西省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和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示。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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