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81016023573G/2025-00065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财政局 |
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将2024年兴平市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2024年,陕西省财政厅核定兴平市政府债务限额26.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7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24亿元。截止2024年12月底,兴平市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5.27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政府债务总体水平安全、可控,具体详情如下:
一、陕西省财政厅核定兴平市2024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0.78亿元,当年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3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34亿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10.04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
二、陕西省财政厅核定兴平市2024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5.24亿元,当年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3.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3.5亿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15.23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
三、2024年偿还到期债务本金0.12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到期本金。当年累计付息0.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0.29亿元,专项债券付息0.41亿元,付息及时率100%,还本付息未出现逾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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