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573G/2022-00071 | 发布日期 | 2019-03-0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财政局 |
市十八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13)
关于兴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兴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兴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兴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我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克服财税改革带来的各种减收增支因素影响,积极挖掘增收潜力,加大资金调度力度,努力保证各项支出需要,财政有力地支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6280万元,占预算38800万元的119.3%,同比增长24.9%,增收923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261万元,同比增长38.4%,增收11447万元,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89.16%,较上年提高了8.6个百分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税务部门完成44741万元,占预算35200万元的127.1%,同比增长36.9% ,增收12069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539万元,占预算3600万元的42.8%,剔除不可比因素同口径与上年持平。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款项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完成34089万元,同比增长35.3% ,增收8898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完成4855万元,同比增长54% ,增收1704万元;企业所得税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317万元,同比增长57% ,增收841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完成5019万元,同比下降30.6%,减收2213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8.62亿元,占年初预算25亿元的114.5%,占调整预算28.6亿元的100%,较上年的28.5亿元增支1124万元,增长0.4%。
主要支出按功能分类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4309万元,较上年的22133万元增支2176万元,增长9.8%;公共安全支出完成9673万元,较上年的12477万元减支2804万元,下降22.5%(下降原因是法检院体制上划);教育支出完成55084万元,较上年的51994万元增支3090万元,增长5.9%;科技文化支出完成5837万元,较上年的5878万元减支41万元,下降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61592万元,较上年的61526万元增支66万元,增长0.1%;医疗卫生支出完成41414万元,较上年的39711万元增支1703万元,增长4.3%;节能环保支出完成6252万元,较上年的4447万元增支1805万元,增长40.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8254万元,较上年的20837万元减支2583万元,下降12.4%;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4581万元,较上年的30934万元增支3647万元,增长11.8%;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0234万元,较上年的9925万元增支309万元,增长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2658万元,较上年的1673万元增支985万元,增长58.9%。
3、收支平衡情况。中省咸下达我市各类转移支付补助、税收返还以及专项补助为219418万元,加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28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307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330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3000万元),调入资金24224万元(其中基金调入15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万元、其他调入903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9622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61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72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307万元,补充稳定调节基金2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296229万元。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省上的财政决算汇审结束后,我市的补助收入或上解支出可能会有小幅度调整,待最终数据确定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882万元,较上年14457万元增收12425万元,增长86%;支出完成23534万元,较上年14489 万元增支9045万元,增长62.4%;基金收入加上各类补助收入3989万元和土储债券8000万元,减去基金支出和调出1500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33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完成6753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2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5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28739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完成71735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24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5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745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加上上年结余,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537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93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4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575元。
二、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税收征管模式,税收占比大幅提高。2018年以来,面对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特别是“营改增”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实施,以及税务部门改制等因素的影响,财税部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通力协作,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征管方式,建立健全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机制,强化税收征管手段,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切实堵塞征收漏洞,确保了全年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态势,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达89.16%,为历年最高值。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财政部门年初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镇办,坚决做到目标细化、责任刚化、任务硬化,并于每月依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切实做到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和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经济转型升级。针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困难局面,我们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研究分析中省财税政策,积极向上反映我市财政运行出现的问题和民生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情况,争取上级更大的财力和项目支持,全年共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增量达11亿元以上,有效地缓解了财力紧张的状况。全年共筹集企业扶持资金287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快了企业转型升级、新产品和高端设备研发步伐,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同时多方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拨付城区道路建设及改造资金1.36亿元,有力地支持槐里西路、兴业路、兴礼路和344国道等道路建设和绿化照明等工程,使得城市面貌大幅提升,城区道路得到明显改善,交通出行更加便利;全年节能环保支出625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铁腕治霾和煤改电、改气等大气治理工作;投入资金6075万元用于东城、西城、丰仪、南市共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效地改善了农村耕地质量;筹集资金1155万元用于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规划工程,改善农村灌溉面积8972亩,完善田间道路25.52公里,惠及5个乡镇,有效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
(三)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各项民生保障有力。2018年,全市民生支出占比达86.7%,保障了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教育支出稳步增长。学前教育及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6631万元,补助学生74688名;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966万元,惠及学生约7.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424万元,补助学生7306人次;普通高中助学金补助623万元,补助学生5357人次。二是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全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475万元,惠及群众5348户,14353人;拨付冬令春荒等救灾及临时救助补助资金338万元,惠及群众4347人;核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2.65亿元,医疗报销80.3万人次;拨付养老保险金及相关人员工龄补助资金12344万元,惠及群众73730人;安排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3541万元,惠及高龄老人47900人;拨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五保供养补助资金626万元;发放2018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501万元,惠及义务兵家庭412户;补发退役安置军人1999年至2017年度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资金989万元,涉及退役士兵1575人,退役转业士官407人;同时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860万元,惠及退役士兵247人,解决了我市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
(四)全面落实惠农政策,促进三农和谐发展。不断加大三农的支持力度,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660万元,产业扶贫、爱心超市等工作顺利开展,全年脱贫退出143户434人,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拨付危房改造补助1403万元,惠及农户475户;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加大“一卡通”服务力度,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3185万元,惠及群众96806户;筹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60万元,实施节水灌溉面积6000亩;筹集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409万元,主要解决西城办花王村、赵村镇宋村、庄头镇东马村、南市镇杨村四个村的饮水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得到大幅提升;筹集资金1528万元,完成财政奖补村级一事一议项目43个,受益群众约11万人;筹集资金1662万元用于美丽乡村、优美小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使得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方位提升,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五)健全完善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债务风险安全可控。2018年存量债务系统中上级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89929万元,我市政府债务整体规模为89517.47万元,保持在债务限额内,处于安全可控范围。其中:存量政府债务余额为4284.47万元,全部为上级扣款债务项目;上级财政转贷我市政府债券余额85233万元,当年偿还上级政府到期债券3307万元。二是隐性债务管理不断完善。结合中省市债务管理有关政策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要求,及时组织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对隐性债务进行全面核查,2014年之后形成的隐性债务余额为19855.11万元,其中需政府性资金偿还12738.97万元、非政府性资金偿还7116.14万元;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两项,包括兴渭大道PPP项目和西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约定分年度支出总规模147727.5万元。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上报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地方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可行性评估报告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并按期完成2018年度债务偿还工作,全面落实上级债务考核指标。
(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在财政部关于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财预[2018]100号文件),兴平综合得分93.5分,位居全国1891个县第16名、陕西省82个县市第1名,其中的强化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两项指标获得满分,名列全国第一。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年初及时批复了2018年部门预算,按时限要求全面公开了预决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了大清查,完成了全市155家单位国有资产条码化信息上报工作,规范完善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按照省市“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全网上采购、采购专家抽取的各项流程;全面完成2018年度财政扶贫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工作,全年通过监控平台共下达涉贫资金项目240个,涉贫资金8.4亿元,其中完成扶贫绩效目标项目92个,绩效资金2.04亿元,初步实现了涉贫资金全方位、立体化的动态实时监控;全面推动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诚信水平,全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注册人数1197人,同时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政府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有效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
总之,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成绩值得认可,但也要看到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依然巨大,骨干税源企业尚未完全复苏,加之各种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台,财税收入增长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各类民生支出不断增长,财政刚性支出持续攀升,同时偿还政府到期债务逐年增加,偿债压力不断加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抓住主要矛盾,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省有关会议精神,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加强预算管理的新要求,以追赶超越为契机,坚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市委确定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坚持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业务经费按职能”的编制方法,强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4.8亿元,综合考虑2019年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剔除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7%,其中:税务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4.65亿元,同口径增长8%;财政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0.15亿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9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27亿元。
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7亿元,其中:
干部职工的正常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以及奖励工资等人员支出11.54亿元(其中包含在职人员工资8.6亿元、财政配套养老金20%部分和职业年金“退一补一”8%部分1.6亿元、退休人员退休费财政兜底资金1.34亿元);
降温取暖费4800万元;
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4800 万元;
住房公积金8600万元;
各项事业发展和民生配套支出安排32000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亿元;
非税收入成本及税收征收经费2300万元;
公用经费安排21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75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1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0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5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7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预算安排8004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0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4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31609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预算安排7773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8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320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30906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加上上年结余,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 4768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5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48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278万元。
开拓创新、奋力进取
确保2019年财政预算全面完成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追赶超越步伐,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坚持民生优先,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完善征管体系建设,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
财税部门将认真学习研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度关注和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进一步完善新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源的动态分析,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足额入库;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协税护税作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调动部门抓征管、促征收、调结构、提质量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自觉纳税的良好税收秩序;开展税源普查活动,税务部门要进一步摸清全市税源底册,建立健全新的纳税台账,抓好重点税源税收征管的同时,也要抓好零星税收的征管,切实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严防小额税收流失,实现税收收入的可持续性增长;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措施,建立综合治费的长效机制,有效堵塞非税收入征管漏洞,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大财政调控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传递的信息来看,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态势不会改变,我们将深入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及时正确了解宏观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狠抓财源建设,工业依然是我市的支柱产业,抓住了工业,就抓住了财源建设的关键,要依托税收保障平台,深入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了解产品销路情况,及时掌握市场需求信息,共同帮助骨干企业实现产销两旺,不断壮大支柱财源,大力提高税收占全市收入总量的比重,为长远发展积蓄后劲。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新动能加快发展壮大。继续支持文化旅游、电商、信息中介等服务业的发展壮大,推动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产能和税收协同增长,为兴平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活力。
三、突出民生重点支出,着力改善民生各项事业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的工作机制,将更多的财力用于改善民生,确保民生支出占比80%以上。在确保工资和保运转的基础上,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民生重点等支出需求,集中财力用于改善和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等的生活救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支持就业创业。加大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力度,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持续加大对农村农业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好“一卡通”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村的振兴发展。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民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资源合理分配和充分利用,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普惠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着力支持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力求实现协同发展,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每年相对固定的民生项目支出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有机结合,加大统筹力度;强化基本支出管理,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完善重大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机制。继续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力度,切实增强部门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严格时限要求抓好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财务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按照中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扶贫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先行先试”工作,为实现所有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强化预算单位绩效观念和绩效目标责任意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和规范专项债券申报机制,“开前门,堵后门”,将列入隐性债务偿债计划的项目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积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9年的财政工作面临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1 兴平市人民政府本级2019年预算公开报表及相关说明.pdf
2、兴平市2019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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