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961048101602412XC/2024-00029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赵村镇人民政府 |
赵村镇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咸及我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推进会相关精神,根据省咸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兴平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镇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咸阳市委及兴平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坚持依法严惩,推进系统治理,严肃查处“村霸”等黑恶势力,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着力纠治农村“村霸”和宗族、宗派等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以及在土地流转、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主动介入跟踪了解,对涉及“保护伞”“关系网”问题同步立案、同步调查,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
集中整治从2024年4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畅通举报渠道。4月底前,通过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播出集中整治的内容及举报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保护伞”。对收到的线索即收即办、动态处置。
(二)全面起底线索。5月底前,组织对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群众举报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对久查未结或查处后群众仍反复举报的重点线索,逐级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罪、不漏一人。
(三)深化行业整治。按照市扫黑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盯资源富集村、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和土地流转、工程项目等重要事项,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堵漏洞、补短板、强监管。
(四)夯实基层基础。结合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着力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问题。完善村“两委”资格联审和日常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带病上岗”。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关乎民心民愿、事关党性党风。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年”活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同时,由镇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牵头协调,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土地所等相关单位参与配合,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责任,形成整治合力,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推动落实。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重点案件、重点线索、重点问题的抽查核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相关单位每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镇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由镇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上报市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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