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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村镇 部门职能 正文

职能职责

索引号 1961048101602412XC/2025-00005 发布日期 2025-01-13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赵村镇人民政府

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辖区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能:主要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社会治安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镇容镇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组织主席团成员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负责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组织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组织代表检查了解在本行政区域的执行情况;联系并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乡镇单位的工作;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检查主席团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汇报;受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汇报处理情况;指导和协肋各选区依法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补选增选的有关事项;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有关事项。 

接受上级军事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军事、兵役工作。根据上级军事部门的批示和要求,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民兵整组、民兵军政训练等项工作。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民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平时负责组织民兵担负重大抢险救灾、战备、治安任务,战时负责组织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军烈属优抚工作和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负责组织和教育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协助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工人阶级的合法权益。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远程教育及党建考核;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团章》规定,做好青年工作,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好党的后备军;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壮大团员队伍,提高团的战斗力;抓好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调动广大青年发展农村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常性地组织青年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丰富青年的精神生活,增强团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承办镇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搞好妇女工作,发挥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搞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贯彻,关心妇女儿童的生活,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组织全镇妇女积极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  

主要承担教科文卫事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主要承担本乡镇文化、体育、广播、劳动保障、就业指导、人才开发、社区建设和机关后勤等公共服务职能。

  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与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工作职能:主要负责本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财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负责对农业技术服务管理,主要承担本真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指导和服务,动植物防疫、检疫,水土保持监测等涉农服务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市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镇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各项扶贫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做好小额信贷审核工作,确保小额信贷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安全回收;组织乡镇机关、单位,其他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帮助建档立卡户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和产业发展;协调组织文教、卫计、农科等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组织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能力进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组,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帮助贫困村组,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步伐;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扶贫,实施行政兜底政策,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认真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

(五)村镇建设工作站

工作职能: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法律,研究制定实施本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组织编制村庄、乡镇规划,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按法定权限办理村镇居民建房及村镇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和上报工作;根据不同建设项目负责或协助做好村镇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村镇建筑工程管理、抗震设防和安全生产等;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管理;按规定协助做好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安排使用村镇规划建设的专项经费等工作;协助做好监督、制止违法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六)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

工作职能:综合监督管理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依法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监察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矿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上报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健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辖区内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发布辖区内安全生产信息、依法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

工作职能:负责辖区土地位片执法点位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禁烧防火巡查,协调引汉济谓沿线4村村民问题纠纷。

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开展劳动就业法律咨询服务。做好劳动保障统计台账,对赵村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登录,按时向市劳动局上报相关资料信息。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和创业培训服务,提高全镇外出务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积极联系用工单位,为群众提供外出务工及再就业信息,帮助解决群众外出务工实际困难,实现全办劳务经济的快速、迅猛增长。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和管理,做好信息普查及上报工作。

(八)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其他有关政策,指导全镇财政工作;执行财政、预算、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拟订财政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预算的措施;统筹管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分配和调度;负责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各村报账员业务工作。负责各村主要干部的离任经济审计工作。对粮食直补等各种农业补贴资金发放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公有资产的管理;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九)司法所

 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负 责 人:赵村镇党委书记   张彦祖

联系电话:029-38262002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公地址:兴平市赵村镇赵北村(218县道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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