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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检查事项和依据 正文

兴平市西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索引号 19610481016023899D/2025-00036 发布日期 2025-05-30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西城街道办事处

兴平市西城街道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西城街道承接:15执法事项

序号

权责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1

对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行为的处罚

《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2号2014年3月修订)第二十一条)

2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以及对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2021年7月修订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3

对运输煤炭、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未采取防抛洒、防扬尘措施的处罚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

4

对城市市区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没有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处罚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三条第四款

5

对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违反规定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处罚

《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

6

对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四条

7

对未经批准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九条

8

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农村公路护路林的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一条

9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款编手段验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三条

10

对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等的处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39号2020年年11月修订)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11

对未经批准接自出售演出门票的处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2022年5月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五十条

12

对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对吸烟管理不力的处罚

《陕西爱国卫生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13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等的处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14

对撞白开显林地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修订)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15

对进行开琴、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等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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