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织机构 各镇(街道) 西城街道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检查标准正文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检查标准 正文

兴平市西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检查标准

索引号 19610481016023899D/2025-00039 发布日期 2025-05-30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西城街道办事处

兴平市西城街道行政检查标准

为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高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特制定以下标准

1.依法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公正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公正执法,不得有私心杂念,不得违反职业道德。

3文明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文明执法,不得使用暴力、威胁等于段,不得侮辱、讲谤当事人。

4.服务群众: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服务群众,及时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