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9610481016024015B/2024-00008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汤坊镇人民政府 |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相关站办所: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最新修订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汤坊镇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汤坊镇委员会 汤坊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汤坊镇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最新修订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镇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审办公室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上级内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内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规范,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审计事项同内审人员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第二章 内部审计重点工作和程序
第四条 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的重点内容
(一)开展对各站办所、各村贯彻落实中、省、咸、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
(二)开展“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情况审计;
(三)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审计机关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相关审计报告等资料;
(四)开展审计机关或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权限
(一)视情况可参加或列席镇政府有关会议,召开与内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审规章制度建议;
(三)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各村、相关站办所或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要求各村、相关站办所或个人适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发现的违法违规及浪费行为。
第六条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加强指导、督促、管理。
第七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程序,应当依照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审计结果运用
第八条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应及时整改,明确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内部规范管理。
第九条 镇党委、政府、内审办公室要加强对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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