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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位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我镇2021年社会救助对象冬季取暖费的申请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100016023864R/2022-00014 发布日期 2021-11-0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南位镇人民政府

 

 南政字〔2021138

   

南位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我镇2021年社会救助对象冬季取暖费的申请报告

 

兴平市民政局:

依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供热采暖补贴标准的通知》(陕民发【201798号)要求:上报我镇2021年社会救助对象冬季取暖费资金,农村低保取暖费395197500元;城市低保取暖费44800元;特困供养取暖费3015000元,共计217300元。妥否,请予批复!

附:1.南位镇2021年农村低保冬季取暖费明细表;

2.南位镇2021年城市低保冬季取暖费明细表;

3.南位镇2021年农村特困人员冬季取暖费明细表。

兴平市南位镇人民政府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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