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961048101602383X5/2024-00033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马嵬街道办事处 |
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按照《兴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咸阳市委农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抽查活动工作方案》(兴人居办发(2024)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马嵬街道关于做好咸阳市委农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抽查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抽查及范围
2024年3月开始,咸阳市委农办牵头组织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人员成立检查组,于每月下旬对12个县(市)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抽查,在每县(市)区1个镇办抽选2个行政村。我市抽查顺序为:西城办、东城办、阜寨镇、西吴办、马嵬办、赵村镇、店张办、汤坊镇、庄头镇、丰仪镇、南市镇、南位镇、桑镇。
二、抽查内容
围绕村容村貌、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建用管护、村庄基础设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文明创建等七个方面内容,对各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检查人员依据检查情况对照评分细则逐村进行赋分排名。
镇办月抽查得分:镇办得分=检查村庄赋分之和/抽查村庄数;县(市)区年终得分:各县市区得分=镇办得分之和/抽查次数。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推进,形成以特色质量为导向、以农村群众满意为标准、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机制。
(二)做好平时。各村要按照“以点带面、集中攻坚、全面提升、不断强弱、持续巩固”的工作要求,结合检查评比七个方面内容要求,迅速掀起整治热潮。要把工作做在平时,多方投入、广泛动员、持之以恒、扎实做好整治提升、“晒比评”等工作,力争村村过硬,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三)严格纪律。各村要根据检查内容,逐项对标自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街道环卫站将不定期对各村整治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对整治效果差、易反弹等情况进行通报提醒,并对接市人居办做好考核评定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兴平市马嵬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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