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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财政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6-00063 发布日期 2026-02-1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兴平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2月9日在兴平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兴平市财政局局长  康达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兴平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党中央、省、咸阳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的工作主线,精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收支管理,强化重点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899万元,占年初预算(51500万元)的91.1%,同口径比较增收1818万元,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000万元,同比增长2.4%,增收744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8.23%。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税务部门完成34771万元,占年初预算计划43500万元的79.9%,同比增长2.8%,增收935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2128万元,占年初预算计划8000万元的151.6%,同口径比较增收883万元,增长8%。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款项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10785万元,同比下降24.5%,减收3493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080万元,同比下降13.7%,减收17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466万元,同比下降0.8%,减收21万元;房产税完成2522万元,同比增长4.5%,增收108万元;印花税完成1106万元,同比下降5.4%,减收6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159万元,同比下降6.6%,减收153万元;契税完成2199万元,同比下降42.5%,减收162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1209万元,同比下降59.8%,减收1799万元;罚没收入完成3675万元,同比下降15.5%,减收672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075万元,同比增长103%,增收3082万元。

2025年,全市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55000万元,预算执行中,中省市财政增加补助、转贷政府债券、上年结转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410100万元。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09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8%,较上年的380001万元增支20912万元,增长5.5%。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5107万元,同比增长10.2%;教育支出完成67371万元,同比增长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14275万元,同比增长48.1%;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8524万元,同比增长9.4%;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1629万元,同比下降10.9%;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9985万元,同比下降27.5%;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5877万元,同比增长34.7%;债务付息支出完成3162万元,同比增长10.1%。待年度决算汇审完成后,以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数据会有小幅调整。

2025年,中省市下达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补助330141万元,其中:税收返还403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0655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9548万元。

2025年,省上转贷我市一般债券3747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51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2375万元。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8899万元,其中:还本支出15737万元,付息支出3162万元。全市一般债务余额124021万元,在省上下达限额(131000万元)之内。

2025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899万元,中省市对我市补助收入为330141万元,调入资金1221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9406万元,收入总计428665万元。

2025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91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8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737万元,调出资金3194万元,支出总计428665万元。

2025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当年可以实现收支平衡。我市财政决算正在汇审当中,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尚未最终确定,待2025年财政决算汇编完成并由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将另行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595万元,占年初预算(50000万元)的61.2%,同比减收22030万元,下降41.8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9251万元,同比增支96965万元,增长118%。

2025年,中省市下达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14788万元。

2025年,省上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243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2213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000万元。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4730万元,其中:还本支出32万元,付息支出4698万元。全市专项债务余额376556万元,在省上下达限额(376700万元)之内。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3194万元,上年结余1425万元,调出资金574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冲抵支出后预计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为8927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完成9184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4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434万元。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完成8632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9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6395万元。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116454万元,社保基金冲减支出后预计年末滚存结余12197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33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86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784万元(中省市下达补助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重点用于补充民生保障和重点领域支出,实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

二、2025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直面经济下行压力与收支平衡挑战,以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为核心,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财政运行呈现“稳中有进、质效提升”的良好态势。

(一)把握财政形势,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建立财税联动机制,动态监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同时,立足兴平产业实际培育优质财源,推动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加大对拖欠税款的追缴力度,提早预防并及时清理各类新欠,力保各项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全额入库。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培植财源,挖潜税源潜力,形成了齐心协力抓征管的良好局面。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征管,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挖掘增收潜力,促进应收尽收。财税部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主动作为,变压力为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二)优化统筹资金,全力保障“三保”支出。树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从紧控制项目支出,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勤俭办一切事业。2025年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同比压减5%,从严控制项目支出和新增资产配置。始终把“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第一优先级,落实库款动态监测机制,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执行进度分别达99.2%、97.1%、95.2%,刚性支出足额兑付。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年用于教育公用经费7604万元、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1145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助学金补助等资金1173万元。不断健全社保体系,全年用于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5662万元、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及八大员和相关人员工龄补助30832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5199万元、育儿补贴4185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优抚医疗补助616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5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01万元,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补助952万元。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优先方向,教育投入持续加大,社保覆盖面不断拓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民生福祉获得感显著增强。

(三)优化资源配置,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财政政策供给,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以减税降费、资金奖补、政策引导等多重手段,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助力其转型升级。2025年累计投入各级各类涉企扶持资金2756万元。2025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完成4.19亿元。其中:投资982万元完成城市照明系统提升改造,投资3.48亿元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投资2000万元完成工业退水渠上游综合整治项目,投资1102万元完成马嵬污水处理站排水及沿途环境整治,投资1200万元完成背街小巷提升改造,投资1853万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等。进一步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有效改善城市整体形象。同时,有助于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全年投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7308万元,有力支持了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完成。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全面完成,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072万元,补贴农户96705人,面积43.9万亩。2025年农机购置补贴四批,惠及464户,补贴农机具587台,兑付资金338万元,全部兑付到位。投入农业生产发展985万元、防灾救灾219万元、防汛89万元、抗旱148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771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38万元。实施完成财政奖补村级“一事一议”项目26个,投入财政资金510万元。投入节能环保资金1.17亿元,治污降霾和清洁能源取暖成效显著,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严守安全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5年当年上级累计转贷兴平市新增债券26.1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当期新增1.51亿元,专项债券当期新增22.13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当期新增2.24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当期新增0.3亿元。资金集中投向公共卫生设施、棚户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土地收储等领域,通过债券资金的有效使用,极大的缓解了本级财力投入不足的现状。有力的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利用债券政策积极化解西二村棚户区改造隐性债项目债务3441万元;使用补充财力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清理40个项目存量欠账;有效化解拖欠企业欠款累计1.59亿元,“630”台账清欠率提升至81.98%,远超2025年底完成清欠总额60%目标21.98个百分点。根据最新评定结果,兴平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未被列入风险预警和提示范围,政府债务总体水平安全、可控。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全面推开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效控制预算调整、追加行为。规范预算编制程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各类政府收入行为全部纳入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精准性和高效性。国库管理工作紧扣财政中心任务,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抓手,聚焦库款保障、资金安全、支付效能三大核心,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精细管理,为全市财政平稳运行提供坚实支撑。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订了《兴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部门(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范围,绩效管理考核结果报送市考核办,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牢固树立财经纪律“红线”意识,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和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监督的财会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了财会和预算执行监督,组织了财经领域重点问题、部门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等领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推进整改,多方位加强财政监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宏观经济转型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全市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和挑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速缓慢、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依然严峻。整体来看,全市财政运行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来年财政工作行稳而致远。

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我市2026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讲求绩效”原则,科学谋划收支,精准配置资源。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兴平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4.83亿元。较上年增长3%。其中:税务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35亿元,财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800万元。

2026年,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36亿元。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36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个人部分支出168872万元(包含在职及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101874万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财政兜底补助支出36200万元、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套17425万元、降温取暖费5600万元、干部职工医疗保险配套7773万元);

2026年,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412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预算370万元,机关办公水电以及村级运转等保运转经费3750万元);

保基本民生支出100000万元;

单位列入部门预算每年固定业务费支出18326万元;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0000万元;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5000万元;

历年结转支出10000万元;

支持经济事业发展支出8682万元;

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8.5亿元(其中:污水处理费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8.1亿元),专项债结余8.5亿元。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8.5亿元,专项债结余支出8.5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计划10037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9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453万元。

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9183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5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260万元。

稳中求进  以进促稳

确保2026年财政预算全面完成

    2026年,财税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今年经济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完成我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以赴抓收入,深挖潜力拓宽财源。一是凝聚征管合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与税务协同会商机制,及时关注支柱产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实现收入精准预测、科学把控,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努力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积极谋划项目储备,做深做实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上级更大支持。制定《兴平市争取上级资金考核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各镇办、各部门争取政策性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灵活运用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税费优惠、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项目补助等多种政策工具,强化协同联动、放大组合效应,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着力提升财政政策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效果。三是高效盘活资产。创新盘活存量资产,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渠道,多方式盘活处置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促进财政增收、资产增值。

(二)科学精准谋政策,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支柱作用。用足用好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各部门、各镇办往来资金挂接财政云系统,取消原零余额,规范预算单位往来账务管理。运用数字化手段,提高财政预算单位管理规范化。二是厉行勤俭节约能力。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性、非刚性支出,及时清理无效支出,统筹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将年内不需用的结转资金统一收回财政,安排用于急需支出。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开展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对低效资金能压减则压减,能收回的收回。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三)凝心聚力促发展,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助力教育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全面改善教育办学条件。二是持续完善社保体系。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及各项补助政策,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严格落实养老金、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等提标政策,强化对特困人员、残疾人的兜底保障。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高新园区建设,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实施;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力度,重点巩固拓展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持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粮食耕地安全。

(四)持续加力保安全,严守财政风险底线。一是积极稳 妥化解债务。将法定债务还本付息足额纳入预算,确保政府债务风险等级维持在绿色等级。用好专项债券置换化解存量债务等一揽子化债政策。对我市生态湿地综合项目配套设施PPP项目,积极认真研究制定相应处置方案,确保存量PPP项目平稳运转,不发生新的债务风险。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地位,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消减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把更多的资金用于“三保”领域。三是强化财会监管职能。强化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会计代理记账违规违法行为整治等,切实维护财经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兴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兴平市财政投资评审实施细则》等,明确评审范围、内容、要求等,详细工作流程及评审其他相关制度等。

各位代表,2026年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兴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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