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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法院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6-00062 发布日期 2026-02-1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兴 平 市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26年2月10日在兴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兴平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建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及全市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切实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始终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忠诚履行审判职责、全力护航发展大局、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新跨越。全年共受理案件8293件,结案7108件,法官人均结案284件。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淬炼忠诚思想根基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将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固本铸魂”的核心抓手,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开展交流研讨6次,全面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统筹推进学习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准确把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紧扣学习研讨、边查边改、集中整治、开门教育等环节,组织学习研讨4次,讲授专题党课2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审务督查、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发现问题,整治突出问题3个,健全管理机制3项。

(三)追寻红色革命印记,筑牢信仰之基。持续推进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组织干警赴关中革命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观看爱国题材电影,聆听先进事迹报告,引导干警将理想信念融入司法事业。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党组4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次听取专题工作汇报,扎实开展肃清流毒、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设自查。

二、积极履行职责使命,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守护平安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确保罪责刑一致。共受理刑事案件198件,审结181件,判处罪犯302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10人,宣告缓刑罪犯163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等案件12件。重拳惩处暴力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强制猥亵等案件39件。持续打击侵犯财产犯罪,审结盗窃、抢劫、诈骗、故意毁坏财物等案件101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9万余元。依法严打“黄赌毒”犯罪,审结组织、强迫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开设赌场等案件20件。构建“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新模式,审结咸阳市首例涉野生鸟类保护、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等公益诉讼案件3件,追索土地修复费128万元,生态修复费9920元。保持严惩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审理贪污、受贿等案件6件。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力度,以调解方式向被害人退赔87万余元。

(二)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构建和谐兴平。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916件,审结4261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469件。依托“金融调解室”,贯彻“护企联络员”制度,高效化解涉企合同、融资等案件1249件。完善“全流程调解”等多元化解机制,联动人大代表、村两委、社区及物业协会等,妥善化解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继承纠纷、邻里矛盾、物业合同纠纷等案件1191件。全力打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立案、审判、执行堵点,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审结交通事故案件318件,调解结案120件,促成主动履行赔偿义务614万元。强化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人文关怀,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等案件805件,发出“四令一书”116份。积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涉电子商务、网络服务等案件698件,调撤184件。

(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打造法治兴平。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复核环节化解纠纷,推动形成“大复议、小诉讼”的行政争议化解格局。共受理行政案件63件,审结50件。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转变,协调行政机关诉前化解纠纷11件,准予原告撤诉6件。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9件,驳回起诉10件。依法维护行政机关执行效力,裁定准予执行行政行为4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庭出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助力诚信兴平。组织开展“陕亮执行·2025”专项执行行动、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等,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执行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共受理执行案件3116件,执结案件2616件,申请标的6.29亿元,执行到位2.55亿元。深化查控手段应用,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共查封被执行人房产186套、车辆30辆。加强信用惩戒威慑,将557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627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发出调查令28份,公布悬赏公告8份,司法拘留18人。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审理邓某某拒执罪一案传唤30余名被执行人旁听,被《西部法治报》、咸阳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入选全省打击拒执犯罪十起典型案例。积极发挥司法救助扶危纾困作用,为13案22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万元。

三、赓续司法为民初心,服务全市中心大局

(一)健全司法便民举措,满足多元需求。积极推动“两状”示范文本应用,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引导,提升67类“两状”示范文本知晓度,应用率100%。构建先行调解全链条工作机制,整合镇办司法、综治、信访等部门调解资源,深化运用“多元联动+司法确认”“风险评估+法律释明”等新模式,打通13个镇办非诉衔接及司法确认机制,特邀14名调解员参与调解,民事案件调撤率达57.95%,实现“调解优先,审判断后”目标。

(二)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助力发展大局。聚焦“保交楼、稳民生”工作,深化府院联动,践行柔性司法理念,助推“烂尾楼”复工续建。探索推行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纷机制,知识产权审判“五新”举措被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年度营商环境突破年典型案例三等奖。定期研判分析涉诉案件趋势,向市委报送《诉情通报》12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6期。扎实开展“转作风、办实事、为民行”,纾困帮扶包抓减产企业等,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释放普法宣传效能,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普及家庭教育责任、知识产权保护、“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美丽中国我先行”“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普法宣传,举办送法进村镇社区活动,发放普法资料25000余份,接受咨询130余人次。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被《人民法院报》刊登。聚焦审判执行一线,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优势,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600余篇次,参与录制电视节目4期。

四、创新案件质效管控,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优化案件质效。全方位、多层次、智能化分析研判审判执行质效运行态势,召开审判委员会、发改指案件分析论证会、案件质效分析暨数据会商会等30次,积极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贯彻落实“阅核制”,院庭长阅核案件4841件,阅核后提出修改意见5件。探索落实“清单化管理”,向审判团队发出督办函3份,上诉率同比下降6.68%。

(二)顺应数字时代需求,改善薄弱局面。全面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严格按照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真实模拟演练、人员信息采集、案件信息补录等,确保“一张网”如期、平稳、高效过渡运行,有效发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案效率的作用。大力推进基层法庭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筹措59万元修缮桑镇法庭,彻底改善硬件陈旧、软件落后局面,切实让干警吃得放心、住得舒心、工作安心。

(三)深耕纠纷源头化解,赋能社会治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选派干警入驻市综治中心,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发送司法建议5份,收到回函5份,反馈率100%。积极为人民调解队伍“充电赋能”,召开专题培训会3次。

五、打造过硬司法队伍,全面从严管党治院

(一)拓宽人才培养途径,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审判业务培训,组织48名法官干警赴西南政法大学强业务、提技能,举办庭审观摩点评5次,开展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模块化练兵、书记员业务培训,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16期,全面提高法官认定证据、适用法律能力。深化人才梯队建设,招录公务员5名,任命中层干警6名。深化司法调研和理论研究,完成重点调研课题22项。

(二)持续净化司法生态,永葆廉洁本色。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等,引导干警常思“贪欲之害”“围猎之险”“失足之痛”。严抓“三个规定”落实,强化对审判执行重点岗位监督。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办理上级批转督办件15件,提醒谈话3次3人。

(三)丰富文化生活内涵,展现拼搏风采。组织参加“金翔龙杯”迎“三八”乒乓球友谊赛,开展“芳华绽放·与法同行”妇女节主题插花活动,展现女干警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提振队伍干事创业活力。举行“法槌敲响新岁 运动闪耀活力”趣味运动会,营造健康向上、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增强集体凝聚力、执行力、向心力。

六、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

坚决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及时汇报市人民法院重点工作、重要决策,始终将各项工作置于全市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动。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1名副院长接受述职评议,提请任命庭长2名、审判员1名、免去人民陪审员1名。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邀请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11次,接受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建立法检两院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邀请检察机关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2次2件。深化司法公开,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67件,庭审录播录像203件,公开裁判文书3139份。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市人民法院所取得的新变革新发展,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市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规范化、精细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待提升,与相关部门协同化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三是干警队伍争创一流的活力不足,解压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迎难而上、精准施策、查漏补缺,努力补齐短板弱项、巩固强项优势,也恳请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继续给予关心、帮助和支持。

      

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改革攻坚之年。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用实干笃行、明责思进答好公平正义“必答题”、司法为民“应用题”、争先创优“探索题”,谱写市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在加强政治建设上达到新高度。深刻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坚决做到法院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法院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法院工作决策由党统领。贯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严、精、新”要求,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业务互融共促、齐头并进。

二、在忠诚履行职责上展现新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正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执行攻坚,持续推进“交叉执行”,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在保障发展大局上彰显新担当。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打好法治助企“组合拳”,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法律素养、调解技能,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

四、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推出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拓宽诉讼服务功能、畅通纠纷化解渠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智能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村镇社区等途径,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五、在锤炼过硬队伍上取得新成效。完善干警分类培训体系,大力培育知识产权、金融、商事等领域审判业务专家和后备人才,全面提升干警队伍整体素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从源头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司法铁军。

各位代表,法治之路,任重道远;公正之责,铭记于心。新的一年,我们将锚定新征程新使命,秉持司法为民初心,以无畏的勇气、坚定的信念、饱满的激情,勇于担当、攻坚克难,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用实际行动回应社会期待、人民期盼,为推动兴平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 咸阳市首例涉野生鸟类保护案: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决定》实施后,兴平法院受理咸阳市首例涉野生鸟类保护案件。唐某某用滑膛弹弓、强光手电、复合弓、热成像仪等工具,在汉中市汉台区铺镇公路旁边树林、南郑区龙岗大桥河堤路旁边树林等地射杀6只斑鸠、2只野兔和1只小麂。2023年11月,唐某某在河堤路咸阳至武功方向准备射杀野兔时被抓获。兴平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一年;承担生态资源修复费9920元。

2. 公益诉讼: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相关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3. “四令一书”:是指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和离婚证明书。

4. 新质生产力:是摆脱传统增长路径,符合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生产力,也是数字时代更具融合性、更体现新内涵的生产力。

5. 邓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邓某某以入股投资经营为由向原告冯某某借款50万元,兴平法院判决邓某某偿还本息,后冯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邓某某使用他人银行卡收转资金,用于日常消费和偿还他人债务。2025年7月,经兴平检察院公诉,兴平法院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一年。2025年12月,入选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10起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6. “两状”示范文本: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发布的起诉状和答辩状示范文本,覆盖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离婚纠纷等常见民事案件,采用表格化、要素化的方式,通过统一文书标准,实现“为群众减负、为法官提效”的双赢目标。

7. 知识产权审判“五新”举措:探索建立“三审合一”,构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新体系;多元解纷,打造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新模式;远程审理,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新突破;巡回审判,引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新局面;释法析理,推动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新进展的“五新”举措。

8. “一张网”建设: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全国各级法院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统一、高效、便捷的司法工作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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