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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院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5-00065 发布日期 2025-02-05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市 十 九 届 人 大

四次会议文件(17)

兴平市人民法院

(2025年1月23日在兴平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兴平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建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及全市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理念,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省高院“1281”工作思路和市中院五项重点工作,忠诚履行审判职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业绩。全年共受理案件7134件,结案6548件,法官人均结案251件,全院16人次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忠诚根基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淬炼坚强党性。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举办专题辅导2次,开展交流研讨3次,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实做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二)狠抓党纪学习教育,永葆纯洁本色。坚持系统谋划,精心组织,辩证施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授专题党课2次,确保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坚决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激发党建引领作用,凝聚奋进力量。坚持党建与审判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抓在平常、融入日常。组织干警观看党史题材记录电影《我们的七月》、赴柞水县金米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召开4次会议安排部署,守好思想舆论主阵地。

二、发挥审判职能,捍卫公平正义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共受理刑事案件212件,审结194件,判处罪犯391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9人。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审结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1件。持续打击侵财犯罪,审结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85件。重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电信诈骗类犯罪、网络赌博犯罪案件69件,李某某等4人缅北诈骗案、刘某某等80人境外开设赌场案高效审结,有力打击境外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严厉惩治贪污、受贿职务犯罪,审理孔某某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从严从快审理假冒注册商标、虚假广告等犯罪行为,审结赵某某等12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康某某等14人非法采矿案件10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判处缓刑147人。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和执行力度,赔偿被害人101万元,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二)实质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377件,审结4041件。加强涉民生案件审理,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61件,结案标的6985.6万元,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170件,结案标的6901.3万元。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210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商标侵权、著作权纠纷等案件701件。支持乡村依法治理,审结土地承包经营、土地租赁、宅基地、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涉农纠纷案件56件。规范企业用工关系,依法审结劳动合同纠纷案件249件。高效审结确认类、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1453件,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倡导和为贵的文明风尚,审结婚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741件,彰显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

(三)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促进和谐发展。探索行政纠纷解决新途径,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共受理行政案件51件,审结44件。加强与行政机关衔接,通过诉前征询、诉前调解告知等,协调行政机关诉前化解纠纷4件。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裁定准予执行行政行为8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6件。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撤销行政行为3件、判决履行职责1件。提高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处理效能,调解行政案件2件。

(四)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兑现胜诉权益。组织开展“春节前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如我在执”集中执行行动。共受理执行案件2494件,执结2269件,申请标的额12.14亿元,执行到位7.81亿元。拓宽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和覆盖范围,有效破解查人、找物、扣车等难题,共查控被执行人财产4.34亿元,房产128套,车辆119 辆。强化执行信用惩戒力度,将336名“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451人次。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司法拘留22人,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侦查立案4案4人,执行案款388万元,312名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三、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

(一)创新诉讼服务模式,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创建“枫桥式”诉讼服务中心,提供风险评估、诉状生成等全流程“人工+智能”双通道诉讼服务。网上立案1046件、电子送达3785件,在线办理保全205件,网上缴退费702万元。音视频调解系统实现异地同步调解,一键申请司法确认,利用音视频辅助调解纠纷740件。制定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先行容缺受理案件212件。引导司法鉴定等辅助性工作诉前进行,办理诉前鉴定126件。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诉前保全103件,保全金额1.8亿元。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减免诉讼费1.69万元。发挥司法救助效能,向8案5人发放救助金29万元。

(二)对标全市发展大局,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化解“办证难”,协助晨阳大厦项目160户业主办理房产证。积极服务“保交楼”行动,审慎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严防房地产企业风险外溢。建立渭河流域(兴平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开展纾困帮扶包抓减产企业、秸秆禁烧及环境卫生整治等重点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定制专属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对涉企案件在立案端精准识别,涉中小投资者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涉中小投资者案件办理周期缩短30天。标的较大、涉重点项目的案件,谨慎采取强制措施,积极推动“府、院、企”三方联动,平衡个案权益保护与企业长远发展,发挥法治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四)拓宽普法宣传教育,坚定法治信仰。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6·5”世界环境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50余人次,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融合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优势,发表稿件600余篇,短视频50余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活动。深入村镇社区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四、完善制约机制,深耕前端化解

(一)健全管控制约举措,助力提质增速。强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阅核制”,院庭长阅核结案2524件,首次阅核后采纳阅核意见43件,促进审判质效持续向好。积极开展“三项整治”活动,召开审判质效推进会、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发改指案件分析研讨会等27次,审限内结案率99.13%,平均结案时间57天。

(二)打造多元解纷平台,构筑共治网络。构建多层次、多途径、多方位的解纷格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金融监督管理支局等签订对接协议,促成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金融纠纷调处中心入驻,非诉讼化解工作横向扩展至知识产权、交通、金融、保险等领域,纵向扩展至村镇社区。优化调解员队伍,更新调解员12人,全面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开展业务培训8次。诉前调解案件2125件,出具调解书194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258件。

(三)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赋能源头化解。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大数据统计分析案件特性、发展趋势,发出司法建议17份,及时向市委报送综合治理经验做法,在各镇办复制推广,“司法建议+司法确认”纠纷化解模式被省高院专题报道。定期汇总各镇办各行业案件立、审、执情况,积极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向市委报送诉情信息8期。

五、打造过硬队伍,塑造良好形象

(一)注重教育培训实效,增强司法能力。扎实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组织39名法官干警赴上海同济大学、南京大学充实理论、提升技能,开展庭审观摩点评11次,举办智能庭审语音转录系统应用培训,组织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30期,充分发挥法答网、案例库等平台优势,推动司法能力、审判质效大提升。积极优化队伍结构,招录公务员9名,聘任制书记员3名。深化司法理论研究,完成重点调研课题 6项。

(二)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净化司法生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向纵深发展。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律。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办理上级批转督办件20件,诫勉提醒谈话2次2人。

(三)汇聚干事创业活力,展现良好风貌。积极培育干警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举办趣味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组织参加咸阳中院乒乓球、羽毛球比赛,陕西·兴平(高新杯)半程马拉松赛,营造阳光、向上、健康的氛围,弘扬“挑战自我、超越极限、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马拉松精神,展现“敢拼、敢超、敢赢”新风采。

六、广泛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坚决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汇报法院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对标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紧扣第四轮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积极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实现问题清零见底。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切实让代表呼声有回应、人民诉求有着落。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副院长1名、庭长3名、人民陪审员76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6次18件,开庭录播515件,庭审公开59次,公布裁判文书1521份。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随机选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8件。畅通沟通渠道,耐心倾听各界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力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实效。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市人民法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市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大局的思路不够开阔,护航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举措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个别法官的司法理念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法庭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全面梳理、找准根源、持续发力、强弱补短,也恳请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继续给予关心、帮助和支持。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做实做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服务保障兴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贯彻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广泛开展学习交流,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事项提前请示、重点工作主动汇报,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聚焦执法办案主业,捍卫公平正义。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以公正司法护佑民生福祉,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深化司法行政良性互动,创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举措,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推进执行攻坚,大力开展交叉执行,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及时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护航发展大局。研判会商环境资源保护、土地流转、未成年人保护等类案特性,及时形成司法建议,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持司法护企、司法惠企、司法安企目标,开展送法进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精准指导,营造舒心、暖心、放心、安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打造多元解纷平台,践行司法为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诉讼服务中心创建工作,设立“绿色通道”“接待专位”,打造线下线上全方位多层次诉服新格局,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诉讼服务需求。完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拓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成效,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五、持续提升履职水平,锻造过硬队伍。以实战大练兵活动为抓手,组织干警外出学习培训、开展庭审观摩点评、举行法警应急处置演练等,丰富业务知识储备,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谈话,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使命激励新作为。在新的一年,市人民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为奋力谱写兴平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法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省高院“1281”工作思路:1条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4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奋力推进陕西法院工作现代化;2个大局: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体实际定位司法、谋划司法推进司法; 8项工作:诉源治理工作、涉诉信访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环资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全面从严治党; 1个目标:进入全国一流、进入全国法院头部集团、在以往“双进”工作基础上守正创新、在新征程上创造新辉煌。

2、市中院五项重点工作:坚定不移抓主业,在提升案件质效上再上新台阶;找准定位破难题,在深化诉源治理上推出新举措;全面发力鼓实劲,在推进信访法治化上树立新标杆;全力以赴见实效,在提升调研水平上力求新突破;争先创优强能力,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取得新成效。

3、“第一议题”制度:指把学习中央相关理论作为党委会、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组织会议的第一项议题。

4、立案“容缺”受理机制:指当事人提交的立案申请材料,仅是缺少个别非关键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正的材料以及补正期限,并予以先行收件的制度。

5、“四类案件”:指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6、“阅核制”:指依据院庭长监督权责清单、法官权责清单、院庭长列席合议庭制度,对合议庭、独任制审判员作出的结案文书,由庭长或分管院领导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阅核并留痕的制度。

7、发改指案件:依法发回重审、改判的上诉案件,指令审理的案件。

8、“三项整治”: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特殊整治。

9、“十个严禁”: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10、“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1、“三个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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