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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兴劳人仲案字[2024]第334号)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813B/2025-00021 发布日期 2025-01-2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社局


巫溪县兴程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何明江等8人诉你单位(工资争议)劳动争议一案(兴劳人仲案字[2024]第334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2月25日9时00分在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兴平市县门东街原法院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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