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市政府文件正文
政策文件 市政府文件 正文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兴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5-00710 签发时间 2025-09-11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兴政办函〔2025〕7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词
发文日期 2025-09-11 有效性
名称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兴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扎实推进兴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夯实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基础,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现就做好兴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资金来源及完成时限

(一)目标任务:2025年全市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5个镇办35个行政村。具体任务如下:赵村镇建设2.1263万亩,涉及桑园村、晁庄村、 界庄村、新民村、徐王村、前进村、赵南村、小田村、赵北村和址坊头村 10 个行政村;桑镇建设0.6374万亩,涉及三合村、三解村、 宋庄村、小赵村、东桥村和焦家村 6 个行政村;汤坊镇建设1.7905万亩,涉及许家村、梁家村、上新庄村、建坊村、王堡村、张家村、 五丰村、北安谷村、汤坊村、前堡子村、吴丁村、南安谷村、龙兴村等13个行政村;阜寨镇建设0.2134万亩涉及永恒村、马驹村、南佐村等3个行政村;南位镇建设0.2324万亩涉及南北韩村、御北村和陈中村3个行政村。

(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1000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2000万元。

(三)完成时限:2025年9月启动实施,2027年9底前全面完成。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兴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马  鸿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赵兴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马万里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彭宏党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窦剑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夏晓东   市发改局局长

康  达   市财政局局长

曹国福   市水利局局长

王大刚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静雅   市审计局局长

王建文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局长

王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薛艳妮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  鹏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伟   汤坊镇镇长

白佳峰   赵村镇镇长

杨  海   桑镇镇长

闫  伟   阜寨镇镇长

罗广寻   南位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窦剑辉同志兼任,主要负责项目设计、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进度检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

(二)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做好负责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依法打击强揽工程、阻挠施工等违法行为。

3.市发改局协助做好项目规划编制,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确保项目信息及时上报。

4.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落实、拨付与监管工作,指导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技术指导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6.市审计局负责做好资金审计监督,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7.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8.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负责加强农业用水水源环境监管与水质监测。

9.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项目宣传工作。

10.阜寨镇、汤坊镇、南位镇、赵村镇、桑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快速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各部门、相关镇办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项目建设作为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相关镇办要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限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人员、责任、时限“三明确”的工作机制。要广泛宣传项目意义,争取群众支持,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监管,保障质量。市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范招投标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原材料质量管控,实行群众参与验收机制。

(四)高效协作,加快进度。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加强监管”的原则,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办会同农业农村局,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项目一线,对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进度严重滞后,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市上将严肃追责问责。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